有件事我很不願說,但卻是事實;幾乎每座禮拜堂、每個慈善和誌願機構,都有少數幾個人是為了頭銜和地位而參加工作。以他們的本領,很難在普通的機構裏出人頭地,只有在教會和誌願機構裏面,他們才有機會冒升。
壹個人若是為了自己和自己的榮譽而工作,很少能在工作中找到真正的歡樂。
有些人是為某人而工作。
這雖然比為自己工作好壹點,但也非常危險。有人為禮拜堂的牧師而工作,因為他喜歡、佩服這位牧師。
危險就在此。要是妳只是為牧師而工作,牧師離開以後怎麽辦?
我們當然不抹煞牧師個人的影響力,但不可以把對教會的侍奉,完全決定於壹個人有沒有吸引力。要靠某人來決定的侍奉,這種侍奉決不會是真正成功的侍奉。
有些人為教會而工作。
這當然更好,但是也有危險。壹個要是只為他的教會而工作,會變成壹個禮拜堂中心主義者,只希望看見自己的禮拜堂全城第壹,坐得滿滿的,愈來愈大。
我們當然應該愛我們的教會,可是基督的身體比教會更大。
我們若為基督工作,壹切的驕傲和怨恨都不存在,我們不再在人的稱贊裏找快樂,也不在自己的得失中計較,而是在服務他人來侍奉主當中,得到喜樂。做的時候,既不張揚,也不讓人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