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基本上是漢服和魏晉舊制的得失。據《舊唐郁夫錄》和《新唐車夫錄》記載,天帝的冠服有14種:大毛冠、龍冠、(鳥)冠、繡花冠、神秘冠、田童冠、布冠、軍服、戎裝。它的形制和佩戴時期在唐代的兩部書中都有詳細的記載。與前期不同的是,各種冠巾是皇帝在不同場合佩戴的;另壹方面,除了大的以外,各種冠都可以由朝臣分別佩戴。也就是說,壹品戴龍冠,二品戴鳥冠,三品戴項冕,四品戴繡冠,五品戴玄冕,公務員六品以下九品以上。他們都戴著絲綢騎士從犧牲的時候。武官武義,在元老院或陛下處任武舞。服裝,文職辦公。
以皇帝戴冠時衣服的花紋和顏色為例,即練衣、拜殿、征還、遣將、賞服、加幣取服、婚禮後接服、元初壹日接朝廷祝賀、閣中拜諸侯。它們是藍色的衣服和連衣裙。在衣服上畫太陽,月亮,星星,山,龍,中國昆蟲,火,宗彜等八章,繡藻,粉米,比目魚,糯米是衣服上的四章,* * *是十二章。這就是所謂的龍袍法式。
大臣們的章服也是青衣。以門下助手、中書、同中書三品為例:* *共五章,衣上繪三章、藻、粉米,衣上繡傅、儺兩章,外加紫絲帶、金線(仿皮)袋、金飾劍、水蒼、朱襪、紅。官階的大小完全是以章數和附屬品來區分的。章方面,壹品九章,二品七章,三品五章,四品三章,五品壹章,稱為“章服”。五級以下無章。穿的衣服是皮的,通用黑紗。所以就有了他們工作的說法。
隋文帝開始,官服以外的官服都是赭石繡袍,官帽,六合靴,都是妳的官員穿的。只有皇帝戴著十二個戒指來區分他們。到了唐代,幾經變化,終於規定三品紫,金玉十三(自誇)(帶飾物);四品奉上,金帶十壹;五品輕,金腰帶十手銬;六品深綠,七品淺綠,均為九手銀;八品深綠,九品淺綠,均失八石(孔雀石);小官員和庶人,還沒有進入該國,穿著黃色的衣服和七個銅和鐵腰帶。另壹個學者穿著長袍,庶人穿著白色。在晚會外面,黃冠穿上了衣服。因為沒有等級的普通人和其他人穿黃白相間的衣服,唐朝的傳說裏就有黃襯衫。唐太宗與高麗安城之戰,唐太宗與許登高觀戰。當他們看到壹個穿著白色衣服,手持雙戟的人,他們召喚他。果然是薛。肅宗與李米、馬遜興紮營。遠遠看見他的人說:“穿黃衣的是聖人,穿白衣的是山民。”
唐代用魚符,大臣出入宮門驗證。後來改為龜象征,後改為魚象征。金魚、金龜佩戴三件以上,銀龜或銀魚佩戴四件,銅龜、銅魚佩戴五件。所以李商隱《做自己》詩中寫道:“平白嫁個有錢人,不辜負香山初年。”白居易《脫刺史》詩:“單純天真中沒有三歲少女為銀魚而哭腰。”羅振宇的《歷史符號目錄》至今還收錄著唐代的童羽和銅龜。
女裝,皇後嬪妃都有自己的章服,在《新舊唐書·車服誌》中有詳細記載。已婚婦女的法定服務是“翟逸”。翟是雉雞(長尾巴的雉雞)。翟茂是用藍色衣服繡在地板上的,因此得名“翟逸”。按照九品分為九個檔次,是正規的法律服務。其次是“簪禮衣”,按等級貼花的數量。第壹夫人的九鈈,第二八鈈,第三七鈈,第四六鈈,第五五鈾。六級以下到九級的官太太,都穿大袖子甚至裙子。女人的休閑服和老公的顏色壹樣。杜甫《兩為道》:“其繡帛袍,在春日下閃閃發光,壹團金孔雀銀麒麟。”他還說:“珠子壓著腰部(並)穩定地稱著身體。”腰是女性的內裙,日本女性的和服也因此至今仍被稱為“koshimaki”。可見平日女性化妝並不局限於法衣。
婦女的發髻,在遵循古老的風格,是創新和兼收並蓄。但縱觀傳世的周舫畫的《貴婦畫像》的發型,與日本已婚女性梳的“媽祖-媽祖閣”壹模壹樣,可能是最流行的基礎發型,所以被日本吸收並保存至今。還有壹種宮廷妝容叫“平聖”,樣式已經不傳承了。顧名思義,可能是高髻。還有壹種是飾品類的“走位”。盤成發髻,走路的時候搖壹搖。白居易《長恨歌》雲:“她發之雲,她頰之瓣,她動時冠之金波”是。在春天,紙也被折成正方形或方形的物體來裝飾頭部,這被稱為“方勝”,也被稱為“春生”。除了女性的紅妝、粉脂調整、畫眉、唇尖、貼花,還有“梅妝”。據說壽陽公主是醉臥在梅花下,梅花落在額頭上,所以化了這個妝。唐代婦女還沒有纏足和展出。看周舫的壹位女士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