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次去秦國是在《完璧歸趙》中記載的,在司馬遷的《史記》中有詳細的記載。小學課本我都學過,不用介紹了。
第二次,也就是後來,和氏璧仍歸秦國所有。至於何時、如何歸秦國所有,歷史上沒有記載。秦王十年(公元前237年),李斯在《勸諫·驅逐》壹書中提到:“今陛下賜昆山壹玉,為和合之寶。”“隋和寶”是指“隋後珠”和“和氏璧”,是當時著名的兩件寶物。很有可能是趙懼怕秦國的力量,出於不得已而把它讓給了秦國。此後關於何世弼的記載很多,大多相信《韓非子》、《新序》等書的記載。比如西晉傅賢的《魚鳧》說:“潛野而不聞,眾人視之為石,自己知之。”唐代詩歌中關於何世弼的記載較多。大詩人李白《古風》有“攜玉入楚國,見疑古事”。好寶終棄,徒勞三獻君”詩。
據史書記載,秦王統治了九年,他做了玉璽。劉邦滅秦後,子嬰將玉璽贈送給劉邦,玉璽成為“漢朝國寶”。到了漢末董卓之亂,玉璽先後落入孫堅、袁術手中,再傳到魏晉。五湖十六國時期,曾是強國,後為南朝所繼承。隋朝亡後,玉璽由隋朝蕭皇後帶到土耳其,唐太宗貞觀四年(公元630年)歸還唐朝。五代時天下大亂,流傳的玉璽無人知曉。在六朝以後的記載中,壹般認為秦始皇所用的玉璽是由玉璽改造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