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妳搜索“余華”,妳會發現“荒誕”這兩個字幾乎貫穿了他所有的作品。荒誕的面紗之下,是作家對“生死”的思考,對“人性”的吶喊,對“溫情”的執守。
在余華早期的先鋒代表作中,《河邊的錯誤》是壹部不可錯過的中短篇小說。在這部佳作之中,作者對“荒誕現實”的刻畫達到壹個巔峰,它借傳統偵探小說的外殼將壹個離奇的案件娓娓道來,同時又以突破傳統偵探小說的結局將荒誕現實中法律秩序的漏洞與無力、人性的懦弱與癲狂展現得淋漓盡致。
“河邊的錯誤”是壹個荒誕的世界
小說圍繞刑警偵破壹起“瘋子連環殺人案”展開。在壹個寧靜初秋的下午,鎮民發現河邊有壹顆“人頭”,它來自壹個六十五歲的寡婦——幺四婆婆,經過刑警長馬哲的壹步步調查,最終確認殺人兇手是壹個瘋子。
瘋子是誰?他是幺四婆婆像親兒子壹樣照顧的人。瘋子又為什麽要殺幺四婆婆?最初警方推測是謀財害命,因為在死者的身上沒有找到傳聞中死者攢下的那筆“巨款”,但這成為壹個瘋子作案的殺人動機似乎有些牽強,後來事實證明也並非如此。
人們對待壹個瘋子殺人的看法頂多停留在“精神失常導致的結果”。
案件到這裏看似應該可以結束了,畢竟案情真相已經浮出水面。不平常的是,這場兇殺案的罪魁禍首是個失去正常意識的瘋子,法律是無法對其進行制裁的。
聽到這裏是不是有些耳熟?“因為是精神病殺人就可以不受刑罰”“因為未年滿十六周歲強奸就可以不用負刑事責任”……壹個非正常的因素竟然就可以成為逃脫法律制裁的借口,法律的漏洞演變成“邪惡”肆無忌憚作惡枉法的盔甲。
法律的漏洞就此為後面瘋子繼續作案埋下了禍根。同樣的地點——寧靜的河邊,同樣的作案手法——從死者後頸砍下,同樣的殺人兇器——壹把人人可有的柴刀,瘋子在河邊接連殺了壹個三十五歲的工人和壹個年少的孩子。
作為老人的幺四婆婆、作為中年人的工人,以及作為少年的孩子都成為了瘋子的刀下亡魂,這其實暗示著在混亂潛藏的現實中,每個人都身處危險之中不能幸免。它揭示了荒誕世界裏“安全與寧靜”失守的必然。
再看與瘋子形成對立的刑警長馬哲,他的存在貫穿於故事的始末。在找到真兇的過程中,他其實逐漸勘破的是死亡的真相。
面對瘋子的胡作非為,代表“正義與秩序”的法律束手無策;象征“生命安全保障者”的醫生也無法療愈他;代表“權威當局”的鎮政府因為害怕住院費的消耗而不願積極解決這個“麻煩”,社會只能任由“瘋子”擾亂人們竭力構建的文明秩序。
而馬哲作為警察,作為正義的壹方,心懷的是對生命安全的珍重與守護,他無法眼睜睜看著瘋子成為壹個繼續危害生命安全、讓社會深陷混亂的定時炸彈,因此他選擇用自己的方式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他扣動扳機殺死了瘋子。
問題就在這裏。馬哲是正常人,法律對瘋子無可奈何,但對作為正常人的馬哲是有效的。原本應當維護正義秩序的法律此時卻不得不制裁為了維護正義秩序的好人。更荒謬的是,似乎只有讓正常人成為“瘋子”才能得以保全生命。
馬哲最終的確“成了瘋子”。為了救他,妻子和局長找來精神病院的醫生,企圖通過捏造他精神失常的假象以達到“救命”的目的。最終,在冷漠醫生麻木“診斷”的折磨下,馬哲掉入了成為“瘋子”的陷阱。
正常人為了保證生命安全,除掉了“瘋子,”最後卻陷入了成為“瘋子的死循環”;維護生命安全與文明秩序的司法、醫院成為了殺人枉法、混亂惡化的幫兇。何其諷刺!何其殘酷!何其荒誕!
小說將案發地點設置在河邊。看似寧靜優美的河畔,卻壹再發生血淋淋的殺人事件,表明平靜安穩的表象之下其實暗流湧動。
兇手是瘋子,但他手中壹再出現的水淋淋的衣服(暗示洗掉血跡)又不得不讓人懷疑他其實很清醒。他是暴力、血腥、無知、變態、憤怒的化身,亦是人心癲狂的外化。
還有不同年齡及身份的死者、所有因為害怕定罪而惶恐不安的嫌疑人,以及後來聞“瘋”喪膽的普通鎮民,都側面展示出“瘋子”的存在對社會安全的嚴重威脅。
作者就是這樣在河邊構築出壹個荒誕的世界,而它反映的其實是更加荒誕的現實。
荒誕現實是人心癲狂的寫照
小說主題能夠闡述得如此深刻,得益於作者在構建故事的過程中刻意采用了“敘事的空白”這壹手段,即:不細說兇手如何殘忍地作案,也不詳述警察如何高明地破案,而是把展現的重點鎖定在幺四婆婆、孩子、王宏、許亮、年輕的女子、許亮的“魚友”等與這壹系列案件有關的旁觀者的反應。
對於幺四婆婆的描寫,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她和鄰居說起自己遭遇“瘋子咬掉奶頭和毒打”時的情景:
“‘他打我時,與我那死去的丈夫壹模壹樣,真狠毒呵。’那時她臉上竟然洋溢著幸福的神色。”
她在十八歲花季青春的時候就死了丈夫,此後在舉目無親的老郵政弄裏守寡四十八年。平日裏也不與人說話,內心的孤苦無處抒發。可以說,瘋子的出現讓她感受到了壹些久違的溫暖,似乎是對她“無夫無子”的壹種補償。為了抓住這壹點點溫暖,她忍受著瘋子無情、荒謬的折磨,以“斯德哥爾摩”式的病態心理在這荒誕的小鎮茍延殘喘,最終卻死於那微弱虛幻的溫情。
孩子是發現“人頭”的人之壹。在整個破案的過程中,他表現出來的“好奇、天真、無畏”與大人的“惶恐避之不及”形成鮮明對比。他和馬哲壹樣都象征著“對真相的探索”,所以他的死則隱喻出:在荒誕的世界中,純真和求真終將被混亂毀滅。
年輕男子王宏、丟失發卡的年輕女子、許亮的“魚友”(發現許亮第壹次自殺並報案的人)都是在死者現場出現過的人,理所當然都是嫌疑人。
面對問訊,女子回話顛三倒四,生怕自己被定罪;男子壹直嚷嚷“我不怕被懷疑”,事實上是極害怕被懷疑的表現;許亮的“魚友”對許亮本身和其自殺都毫不關心。無論男女,都只有對真相的無視,對逝去生命的漠視,對麻煩的避而遠之,對自身安全的擔心。
許亮是只在幺四婆婆被殺的那壹次去過河邊,但有精神問題的他幻想自己三次都到過河邊見過死者。他總覺得自己有罪,而且逃脫不了罪責,所以在第二次自殺後死在了自己的房間。他所影射的是人在現實荒誕的折磨下生不如死的境地。
正是這些“旁觀者”的反應,連同司法、醫院、政府等秩序的“維護者”的無作為,才照見荒誕現實的內核——人心的癲狂。
從修煉內心出發
尋找突破荒誕現實的出口
既然我們找到了形成荒誕現實的內核,看到了它給脆弱的生命帶來的苦難,那麽我們必然要為解救深陷苦難深淵的生命們尋找出口。
小說很大程度上是作者對社會權威的強烈控訴,所以引導社會發展的權威們壹定是需要自省且不遺余力地做出改善的,這是“外界環境”要承擔的社會建設的責任。但究其根源,我們,尤其是每壹個普通的個體,都要從自身出發,通過修煉自己的內心,在荒誕現實的鐵牢中突出重圍。
把內心修煉得強大,才能有足夠的勇氣和力量對抗外界來自暴力、血腥、不公、掠奪、憤怒、欺詐等負面力量的攻擊;把內心修煉得正直,才能有足夠的底氣和資本在混亂中找準方向,不至於因為虛幻的誘惑而迷失自我;把內心修煉得溫柔,才能足夠從容地包容生命之中出現的種種傷害,讓其澆灌著善良的人性茁壯成長,從而讓溫暖的光照亮更多黑暗的角落。
就像那個結婚不久、妻子剛剛懷孕的三十五歲死者,他“家中的壹切擺設都讓人覺得像陽光壹樣新鮮”。
“我們都三十歲了,我覺得沒必要把房間布置成這樣,可他壹定要這樣布置。”(死者妻子說)
陽光壹樣新鮮的擺設投射的是死者對生活、對新生命期待與喜悅,他用壹種儀式般地堅持表達著對生命的珍視與尊重。他如陽光壹樣溫暖的心境能否影響妻子和未來的孩子我不得而知,但我希望如此。
那我們又當如何修煉內心呢?以我有限的淺薄認知看來,首先我們得對“人性”“真相”“死亡”“生命”“自由”等等保持壹種深深的敬畏。常懷敬畏,才不會狂妄;沒有狂妄,人心也難以癲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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