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紫同治鑒》裏有壹句話:去年全世界所有的390個死囚,沒有壹個監犯,都如期上了法庭,沒有壹個人死亡失蹤;原諒世界上的所有人。
說白了,去年釋放的390名死囚已經全部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如期回到監獄。李世民壹高興就赦免了他們。
但是,這個答案不夠標準500字!沒辦法,為了湊字數,大鵬分析了李世民為什麽會做出這個驚人的舉動。
李世民上臺後,為了贏得民心,主張以人為本。他認為“仁義是理性的基礎;懲罰是理性的終結。”所以在法律制度上做了很多改革。
我們不要談論李世民讓390名死刑犯回家探親的事。這絕對是假釋制度和罪犯出監探親制度的試點,是人道主義的體現。
妳可能在影視劇裏見過。古代官員在審理案件時喜歡刑訊逼供。他們講究的是“人是苦蟲,鬥不過;人是木雕,不戰而屈人之兵。”
當時強調有罪推定,很多嫌疑人被打得招供,很多嫌疑人因為不招供被活活打死。
李世民上臺後,唐律明文規定:不準用刑。壹旦有人因為刑訊逼供而死亡,法官就以他殺論處。
此外,李世民進壹步完善了死刑復核制度。他要求死刑由中書省、門下省、九卿六部* * *復核。
為什麽李世民如此重視死刑復核?跟壹個精神病人犯的罪有關。換句話說,大屠殺之後,李世民後悔了。
李浩德,河南人,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疾病發作時,他經常胡言亂語,不尊重皇帝和朝廷。結果,他被政府逮捕了。
經查,具體負責辦理此案的程大利張雲谷認為“有德善癲之征,法不當”,即根據法律規定,精神病人可以免予處罰。?
李世民聽了匯報,決定不再追究李浩德。張雲谷看到自己的合法主張得到認可,高興得把案情透露給了李浩德。
於是全萬基發現了這件事,立即上書彈劾張雲谷:李浩德的哥哥李厚德是張雲谷家鄉的官員。張雲谷包庇李浩德是在枉法。
唐太宗以為自己被張雲谷耍了。壹怒之下,立即下令將張雲谷斬首於長安街,並殺死李浩德。
他們的血還沒幹,唐太宗就後悔了。張雲谷確實犯了泄露朝廷機密罪,但他沒有死。根據唐律,最多判壹年半有期徒刑。
由此,唐太宗認識到問題的關鍵在於死刑的執行程序。為了避免再犯錯誤,他寫了壹封信,信中說“從此有死罪,雖下令立即判決,再犯三次仍是處決。”
妳什麽意思?從此以後,即使皇帝下令果斷決策,執法部門也必須反復請示三次,得到最後的批準後才能執行。
公元631年,李世民下令將三重改為五重。從現在起,首都地區的死刑將重復執行五次,地方縣的死刑將重復執行三次。
自此,死刑復核制度在唐代正式確立。後來,正如本文開頭所提到的,李世民將390名死囚送回家探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