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間有壹個絕句叫:“三光日月星,四詩風雅頌”.
這“六義”中,“風、雅、頌”是指《詩經》的詩篇種類,“賦、比、興”就是詩中的表現手法.
賦:是直接陳述事物的表現手法.宋代學者朱熹在《詩集傳》的註釋中說:“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也.”
如,《詩經》中的《葛覃》《芣苢》就是用的這種手法.
比:是用比喻的方法描繪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劉勰在《文心雕龍·比興》中說:“且何謂為比也?蓋寫物以附意,揚言以切事者也.”朱熹說:“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如,《詩經》中的《螽斯》《碩鼠》等篇即用此法寫成.
興:是托物起興,即借某壹事物開頭來引起正題要描述的事物和表現思想感情的寫法.唐代孔穎達在《毛詩正義》中說:“興者,起也.取譬引類,起發己心,詩文諸舉草木鳥獸以見意者,皆興辭也.”朱熹更明確地指出:“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如《詩經》中的《關雎》《桃夭》等篇就是用“興”的表現手法.
這三種表現手法,壹直流傳下來,常常綜合運用,互相補充,對歷代詩歌創作都有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