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詩說是《詩經》整理編纂過程的壹種說法。此說始於東周。周天子為觀察民風,了解民情,制定章典,曾建立了公卿列士獻詩的制度。
《詩經》我國第壹部現實主義詩歌總集,經孔子整理後收錄了周初至春秋中葉五百年間的311首詩歌。
《詩經》的作者佚名,絕大部分已經無法考證,傳為尹吉甫采集、孔子編訂。《詩經》在先秦時期稱為《詩》,或取其整數稱《詩三百》。西漢時被尊為儒家經典,始稱《詩經》,並沿用至今。
價值影響:
社會功用:
《詩經》的編集本身在春秋時代,其實主要是為了應用:
其壹,作為學樂、誦詩的教本;其二,作為宴享、祭祀時的儀禮歌辭;其三,在外交場合或言談應對時作為稱引的工具,以此表情達意。
通過賦詩來進行外交上的來往,在春秋時期十分廣泛,這使《詩經》在當時成了十分重要的工具。《左傳》中有關這方面情況記載較多,有賦詩挖苦對方的(《襄公二十七年》),聽不懂對方賦詩之意而遭恥笑的(《昭公二十年》),小國有難請大國援助的(《文公十三年》)等等。
這些引用《詩》的地方,或勸諫、或評論、或辨析、或抒慨,各有其作用,但有壹個***同之處,即凡所稱引之詩,均“斷章取義”——取其壹二而不顧及全篇之義。這種現象,在春秋時期堪稱“蔚成風氣”。這就是說,其時《詩經》的功用,並不在其本身,而在於“賦詩言誌”。
想言什麽誌,則引什麽詩,詩為誌服務,不在乎詩本意是什麽,而在乎稱引的內容是否能說明所言的誌。這是《詩經》在春秋時代壹個實在的,卻是被曲解了其文學功能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