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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李白愛當上門女婿不要什麽都要求好嗎?

在大家的心目中,詩人李白壹直是壹個狂人的形象。他的詩《含笑出蒼天,我們是蒿》,他的《天帝自稱酒仙》,他的《既然世間滿足不了我們的欲望,明天我就放下頭發,乘上漁船》,他的《啊,我該如何鄭重地向那些永遠不會以誠實的面目示人的高官們打躬作揖》,都是那麽瀟灑,那麽狂放。他的名字叫“楊鵬硯,高力士脫靴”。妳把達官貴人看在眼裏嗎?

但最近看了李白的婚史,作者對李白的瘋狂形象產生了懷疑。

李白的第壹次婚姻,發生在他走出茅屋,唱著《笑天出門》的時候。我們是蒿人嗎?”他信才之後,不參加科舉考試,去了北京做官。然而,他的錢沒了,也沒找到工作。

開元十六年,李白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前丞相徐的孫女,成了別人的女婿。在古代,男方到女方家,稱為“過繼”,“過繼”的中文解釋是“多余”。當壹個人是女婿的時候,就叫“女婿”。可見,在那個年代,女婿的地位是很低的,人們往往對他視而不見。

徐家是壹個過時的官僚家族。李白在家做女婿的10年間,並沒有因為徐家而得到官位。

唐開元末年,妻子徐不幸去世。本來徐家對李白只是冷眼旁觀,現在卻公開指責他諸多過失。既然主人不看他,有眼睛的仆人也不會把他當菜。李白突然感到巨大的壓力。他很難再留在徐家了,只好帶著孩子搬到山東。

在兩對恩愛夫妻之後,李白的第四次婚姻是與唐高宗總理宗楚克的孫女。這個宗楚克在朝鮮輿論和反對派中臭名昭著。後來,當唐玄宗反對侯偉陰謀集團時,他也處死了叛徒宗楚克。但是李白不在乎這些東西,雖然這次還是女婿。

他和李柏宗夫人結婚後不久,就匆匆離開,成了壹個流浪漢。原因在李白秋寫的壹首詩裏表達如下,他覺得是主人送給顏的:妳不愛中國的房子嗎?多虧了朱利安。我不如這只鳥,而且我已經被淹了好幾年了。在書中嘆息,卻不能在淚水中保持沈默!

可見這家人也是看不起女婿的。

那為什麽李白願意做兩次“女婿”,尤其是對宗初珂的孫女?只能說李白首先想到的是“與達官貴人碰杯”,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從而結交達官貴人,進入仕途。

於是,李白的狂人形象,他的“天子自稱酒仙”,他的“哇”,都是因為他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讓“楊誌硯,高力士脫靴”也是強大失勢後發起的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