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載,纏足是用布帛將女子的雙腳包裹起來,做成小而尖的“三寸金蓮”(古代贊美女子雙腳之美的術語)。從古至今,“三寸金蓮”壹度成為女性審美的重要條件。白居易詩中所寫的“小頭鞋”,是當時纏足婦女所穿的壹種鞋(弓鞋)。因為鞋子太小,所以又叫“金蓮”,又因為是羅綺繡的,所以又叫“繡弓”。(四寸以內稱“銀蓮”,四寸以上稱“鐵蓮”)
纏足在民國時期也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有人強烈反對,有人支持。纏足的審美觀已經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從1906到1929,國民政府出臺文件禁止纏足,最終在1929實施。但是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纏足的傳統在民間很多地方還在延續。
纏足不僅嚴重影響女性足部的正常發育,還會使人形成畸形的審美心理。在舊社會,纏足的女人甚至在正常走路時都成了問題。他們搬家的時候要扶墻拄拐,有條件的人有婢女攙扶,普通人只能忍著疼。隨著時代的發展,纏足的陋習已經被時代淘汰,在男女平等的社會裏也沒有以腳為審美點的觀念。如今表明,外表是審美的關鍵,心靈也是重要因素之壹,外在美和內在美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