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險的蘇小娥得知恩公將遭遇不幸,深感愧疚,決定前往金殿。有壹天,小娥和妹妹,各拿著壹面小鼓和小羅,敲著門穿過馬路,來到金廟門前,邊敲邊喊“冤枉”。鑼鼓聲頻頻打擾劉邦。劉邦氣憤地說:“敲鑼打鼓擾亂朝廷,是有罪的。”小娥奏道:“萬歲,女兒不敲鑼打鼓,我如何面對妳?”我的委屈怎麽申請?”然後他陳述了他侄子的劣跡。劉邦聽了。立刻,囚犯與侄子的人對質。結果小奴被斬首,英雄被釋放,小娥平安回家。當人們聽到這個消息時,他們都稱贊高祖的智慧。
此後,劉邦特頒布聖旨,命令各級府衙各擺壹面大鼓,壹面千鈴,並規定鐘鼓壹響,官員就要上朝。
歷史:
西周時期,周朝建立了路鼓、龍石制度。
秦漢時期,宮城外門有壹個公司馬令的崗位,副職是公司馬丞。他們的職責之壹是接待和安排寫信或要求會見陳艷的官員,他們也是負責信件和訪問的官員。西漢時期,也有默認寫信的制度。是漢代的壹種提起訴訟的方式,是指被害人或其他受侵害的人到京城向中央司法機關提起訴訟,是典型的越級訴訟行為。此外,漢代官民的信訪形式還包括“上書禦前”、“因贏民而寫”等。,而“在禁軍前上書”則是後世此類信訪的源頭。
魏晉以來,設立了“聽鼓”制度,成為歷代直接申訴的重要方式,壹直沿用到清代,是信訪中的壹項重要制度。到了晉代,有了唱鼓的同時,又繼續設立“謗木”,改名為“華表木”“表木”。
南朝時有擊鼓讒言,以聽取天下人的意見。北魏太武帝在北朝的時候,聽到宮殿闕左側掛著鼓。百姓有怨氣就敲鑼打鼓,主管官員在車上打表。北齊時期,正式出現了“邀駕”的形式,即皇帝外出時,攔下皇帝的車馬,以示招攬。這種信訪形式壹直延續到清朝。
隋代,楊迪設立征召臺,征召大夫為主官,總召官為從官,負責處理官民的冤情。與此同時,隋朝繼續保留了諫鼓制度。
到了唐代,繼承了前代的做法,仍有肺石鼓。最著名的請願機構是武則天創立的大使館。武則天懸拱二年(686年),在湯潮的東、西、北、南四面放置了四封書信,分別是綠信、白信、黑信,分為四類:扶民勸農、議論時政、訴苦、訴說天文秘密。使館的設立,為大量民間信息到達中央政府打開了通道,掀起了歷史上請願活動的高潮,建立了相對正規的請願制度。此外,唐代很重要的壹種信訪形式是“邀車駕”。
宋代信訪機構的設置繼承了唐代顧和樞密使院兩大制度,但其機構設置和運行機制更加嚴謹和完善。鄧文鼓樓成為正式受理人民來信來訪的部門。宋初,這個機構叫鼓司,太平興國九年(984),綏遠改名為鄧文淵。
元朝有壹些上訪的方式,比如敲鼓,請司機開車。同時,元朝把向地方政府申訴作為向上級機關請願的前提。
明代信訪制度繼續保留了聽鼓、邀駕等信訪方式。先把鄧文鼓放在午門外。“除非是大委屈和保密,否則不能打。打了就打了。”後來移到長安右門,六名錦衣衛輪流值班,接受擊鼓奏樂的申訴,不得阻攔。此外,明朝還設立了壹個重要的信訪機構,即總政司。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設署驗字,受理天下奏折、上訴狀等。,很快就撤銷了。洪武十年(1377),朱元璋又設總政治部,居清宮之首。總政治部是中央機關的總接收機關。
在清朝的信訪制度中,就有叩門制度。“敲”有兩種方式,即鼓形和帝王形。此外,清代的信訪制度也有壹定程度的上控,分為地方上控和北京上控。地方控制是縣政府不服審判時向上級機關申訴的制度。而百姓“有冤情而去都察院、總政治部或步軍指揮衙門,稱為京控。”清代對管制有嚴格的程序規定,不準越控,即不準越訴。
所以“怨鼓”要從魏晉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