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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每天跑10公裏?妳可以豪邁,可以深情,可以歡騰,可以悲傷!

“到了早晨,病就十裏之外了,氣損也就減緩了。如果氣體是均勻的,它就會振動。頭腳會熱,宣傳會順暢舒服。做久了就該知道它的精彩了。”這是北宋蘇東坡(蘇軾)寫給他的朋友程的壹封信。大意是,他每天早上起來壹定要跑十裏左右,喘不上氣就減速,等恢復了氣再繼續加速。他從頭到腳發熱,血液循環良好,四肢舒適。如果他長期堅持,就會體會到其中的美好。

雖然有無數的疑問,比如如何穿著長袍跑步?它跑多快?從那麽多地方流離失所後的跑路怎麽樣?.....拋開這些疑問,我震驚了。

呼吸是壹切運動的根本,蘇東坡強調“氣”,即“能量”或“生命之精”。據說蘇東坡是氣功愛好者。他壹般早上跑步,晚上打坐,讓“氣”在體內遊走。蘇東坡在給朋友張的信中自信地說:“試了這種方法(指打坐)十幾二十天,我的精神就變了。我覺得肚臍下真的很熱,腰和腳都輕了,臉也亮了。已經很久了,我離仙女不遠了。”他相信這種鍛煉可以讓他長生不老。

《東坡趙英記》記載:“善於健身者,必能放松工作,能步步為營,使其矯健有力,然後能無傷冒險。”既要安靜又要活躍,既要安於清閑又要耐得住疲勞。只有經常鍛煉,才能適應寒熱的變化,才能身體強壯,不容易摔倒。雖然被流放到黃州(湖北)、瀛州(廣東英德)、惠州以及遠至儋州(今海南丹縣),但他依然活到64歲。

“壹江春水不歸,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有明月時,向天要酒”,“十年生死兩茫茫。不去想,就永遠忘不了。大家壹定多多少少還記得蘇軾朗朗上口的詩詞。在蔣勛的《詠宋詩》中,蔣勛用“豪邁、深情、歡騰、悲涼”來形容蘇東坡的功績。他在書中寫道:

蘇軾開創的文風,幾乎壹掃唐代貴文的風氣。“貴文”是指從六朝到李白,基本上都在追求豪邁華麗的貴族精神,大氣和揮霍的美感。但是到了蘇軾,我們看到他真正確立了宋代的平淡。當妳讀《明月幾時有》的時候,妳會覺得蘇軾最大的特點就是總能把世俗的語言直接放到作品中,比如《人生如夢》,比如《多情的應笑我》。

“要論復雜與豐富,中國的文學創作很少有人能比得上蘇東坡。比如《江城子》中,他悼念亡妻的那種悲涼和深刻,在中國眾多的悼念作品中是少有的。而通過後來的《最近的花》,妳會發現他的俏皮和某種歡樂,幾乎是我們前面提到的詩人所沒有的。他可以豪邁,可以深情,可以歡騰,可以悲傷。從審美的角度來說,蘇軾的成就大概是最高的。”

結合蘇東坡的日常鍛煉習慣,我開始了解他在人生每個階段的態度和格局的變化,比如樂觀、開放、堅毅、坦然面對不完美的自己。這些從運動中日積月累的品質也影響了他的壹生,讓我們看到了蘇軾所建立的另壹種開放和開放。

但是,蘇東坡的才華不是與生俱來的。在他43歲那年的“烏臺詩案”中,他的命保住了,他的人生軌跡從此不同。“在蘇軾的傳記中,妳常常看到他的意趣。他從不認為文學作品是生活的結論,而只是生活的片段。可以修改,可以修改,可以反證,可以再實踐。這是壹個過程。”

蔣勛是這樣看待蘇東坡的《變形記》的:

當然,我們可以看到,導致他43歲因烏臺詩案入獄的人確實是小人,但我們不要忘記,這與蘇軾經常抱怨有關,他作品中的很多句子都是不滿的表達。壹個生命,如果有壹天能明白“墻裏揮桿,讓開壹條路”的尺度,明白這個世界上人才與才能共存的意義,或許會更加豁達和包容。但是,蘇軾在成為犧牲品之前,從來不知道這件事。

43歲前的蘇軾和43歲後的蘇軾是兩個蘇軾。蘇軾,四十三歲之前,壹直被人愛著而不自知。四十三歲被召到北京的時候,他真的嚇得要死,因為他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墮落到這樣的地步。當他在監獄時,他的生活有了壹個大的飛躍,因為他經常被審問和侮辱。這時,蘇軾認識了壹位重要的朋友,名叫成亮。他是個獄卒。蘇軾前世沒有這個人。他和歐陽修這樣的知識分子交朋友。成亮覺得蘇軾是真的被陷害了。經常偷偷給他帶些菜吃,冬天還給他熱水洗腳。這時的蘇軾變了,他不再只看到知識分子。其實人有很多種,相信在他的生活中有更大的理解。我記得有人曾經把誣陷蘇東坡的小人的名字列了出來。後來我對朋友說:“其實真的沒必要,因為我相信蘇東坡應該忘了這些人。”如果蘇軾有所謂修行,這就是他修行的機會;如果這個時候他繼續抱怨,繼續煩躁,他的人生就不會跳躍。

在獄中,我相信蘇軾脫胎換骨了。他寫給弟弟的詩感人至深:“葬骨青山,獨雨傷身。”跟君做壹輩子兄弟,然後有個終因。“他對生活中所謂的權力、財富、操守沒有要求;和妳愛的人過平淡無邪的生活很重要。”我就和君做壹輩子兄弟,然後來世無因。“希望下輩子能和相處融洽的哥哥做兄弟。

想到這,對蘇軾來說,是壹個很大的飛躍。出獄後,他被送到黃州,他的整個人生都改變了。可以看看《冷食帖》,這是臺北故宮博物院唯壹展出的蘇東坡原稿。當時大多數人都不敢和他說話,因為他是政治犯。我覺得這對蘇軾是壹個極大的考驗。壹個偉大的創作者,要忍受這樣壹個被侮辱的過程,能坦然面對老朋友完全不理妳的局面。

當所有人都喜歡妳的時候,妳很容易去愛別人;如果別人討厭妳,說妳愛別人就沒那麽容易了。這個時候幾乎沒人敢動他,於是老朋友馬正卿在東邊找了塊坡地讓他耕種,於是蘇軾取了個“東坡居士”的綽號。這時,蘇軾死了,蘇東坡復活了。那就是《壹江不歸,浪走了,千古風流人物》這首歌寫的時候。讀《念奴嬌·赤壁懷古》,妳會覺得蘇軾不是走在宋代,而是蘇東坡走在三國歷史中。

之後,蘇東坡在給弟弟子遊的信中聲稱“我可以陪玉皇大帝在上,陪壹個乞丐在下。看到世界上沒有壞人”;

他還自嘲處處透露“我其實做不到”:

比如吃完飯,他問:“妳知道我肚子裏是什麽嗎?”朝雲回答“滿不合適”,他說“對”;

比如他在《最近的花》裏的本色是“深情卻無情地懊惱”,“行人”覺得他是個很深情的人,很想遇到壹個漂亮的姑娘和她說說話,結果人家很無情地離開了;“深情卻無情地懊惱”絕不是抱怨,而是摸著鼻子走了,也有對自己的嘲諷;

“從那以後,他到處都發現了新事物。到了嶺南,人家以為是我不能住的地方,他卻說荔枝好吃。”壹天300顆荔枝,我毫不猶豫的長大做壹個嶺南人。“我還是不知道壹天吃300個荔枝是什麽感覺。這個人大概是夠貪心的。他在生活中壹直發現,活著真好,化罰為福。對於外界客觀的懲罰,如果妳換個思路,妳可能會發現,沒有什麽是完全悲慘的。後來,蘇東坡去了海南島,認識了壹些當地的土著。他的生活壹直在擴展。”

他像椽子壹樣揮著筆,就像兒戲壹樣。他可以高傲古怪,可以莊重嚴肅,可以輕松開玩笑,也可以莊嚴肅穆。從他的筆下,我們可以聽到人類情感之弦的振動,有喜悅,有喜悅,有夢幻般的覺醒,有順從的包容。他喜歡宴會和葡萄酒,總是熱情友好。他自稱生性急躁,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就覺得“如果是蒼蠅在吃東西,就會很快吐出來。”

林語堂這樣記錄蘇東坡,我們也幻想著蘇東坡在他的代表作《丁奉》中滿世界奔跑的場景!

《鼎豐伯》(寫於宋神宗元豐五年(1082),貶謫黃州後第三年)。

3月7日,在沙湖路上趕上下雨,拿雨具的仆人都走了,同樣的人感到很尷尬,只有我不這樣認為。雨具先行,同行都亂了。我不知道,但它放晴了,所以我假裝這樣做。

不要去註意那在森林裏跳動的雨聲,梅壹邊唱著長口哨,壹邊悠閑地走著。竹竿和草鞋比騎馬還靈巧,有什麽可怕的?壹件雨衣的蓑衣,任憑風吹雨打,依然過著我的生活。

春風的涼爽,將我的酒喚醒,寒冷開始寒冷,太陽的山峰的太陽,但在時間滿足。回望遇見風雨的地方,回去,對我來說,沒有風雨,還是晴好天氣。

天涯解讀版:誰知道蘇軾能跑多快?

蘇軾走得有多快,已經在壹場風波中給出了答案。蘇軾的壹句話“何不唱且慢走”,意思是為什麽不唱且跳且慢走。而蘇軾慢慢走有多快?下壹句說:“竹簽鞋比馬輕。”也就是說,大蘇走路比拄著拐杖的馬快(比馬輕,輕是指敏捷輕巧,即比騎馬快)。想象壹下,他甚至比馬還快,可見他正常走路能有多快。大家知道,梁山上有個神行者,戴院長,水滸。壹個人四匹鐵甲馬壹天只能走八百裏,還不如千裏馬快。大蘇跑得比拄拐杖的馬還快,哪怕是匹爛馬。這相當於把沙袋綁在四架千裏馬的梯子上。所以蘇軾正常走路應該是千裏馬的速度!哦,我的天啊!!

如果以上還不足以證明蘇軾的速度是千裏馬的速度,那麽我們再來看詞的最後壹句,“回家去,不會有風雨晴。”我回家時身上沒有水,別人也看不出我是晴天還是雨天來的。這家夥,大家都在家,雨還沒落在他身上。尼瑪,簡直光速,比曹操還厲害。東坡的腳和李白的視力壹樣好。

那麽問題來了,蘇軾會跑多快?

PS:李白眼力:李白說日照香爐生紫煙,瀑布掛川前。尼瑪這龜孫子能看到日照廬山瀑布,891 km!!!!!

PS:風暴的正確翻譯如下:

不要聽雨打樹葉的聲音。我就唱歌跳舞慢慢走。我可以靠拐杖和拖鞋走得比馬還快。誰害怕下雨?穿上麻纖維,叫他下去。

天啊,這樣走真的很冷(太快了)。我看到了太陽,但我跑出了烏雲的範圍。我回頭壹看,又下雨了。我回家時身上沒有水。沒有人能看出我是晴天來的還是冒著雨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