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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是用來形容珍珠回歸的,但是這個成語有什麽典故嗎?

“合浦還珠”典故

東漢時,西南合浦縣(今廣西合浦縣)以盛產珍珠而聞名。那裏出產的珍珠又圓又大,顏色純正,在國內外壹直很有名。人們稱它們為“合浦明珠”。

當地漁民以收集珍珠為生,然後把賣珍珠的錢換成鄰近縣種糧食的人的糧食。由於采珠收入高,壹些貪官趁機貪贓枉法,以各種借口設立各種苛捐雜稅剝削采珠的漁民。為了得到更多的油和水,違背珍珠蚌的生長規律,朱敏被要求盲目采集和捕撈。

結果大珍珠蚌越來越少,剩下的都是小珍珠蚌。合浦能捕到的珍珠蚌比較少,也比較小。現在珍珠產量低,收入大減。漁民連買食物的錢都沒有,很多人搬離家人甚至餓死。

漢順帝劉保繼位後,任命壹個叫孟昶的人為合浦縣令。孟嘗過他的帖子後,很快就找出了當地漁民沒有食物的原因。於是下令革除弊端,取消苛捐雜稅開采,禁止漁民亂捕濫撈,並規定捕撈時間和珠蚌大小,以保護珠蚌資源。很快,珍珠貝的生存環境變好了,漸漸地大量的珍珠貝搬回了自己的家鄉,繁衍了起來。

不到壹年,合浦縣的珍珠生產又恢復了原貌。普通人恢復了工作,商人開始來來往往,貨物開始流通,普通人的生活也因此安定下來。他們高興極了,把太守奉為神明,在太守衙門前磕頭,以為他觸天了,以神力召回了合浦珠。

找回丟失的東西

發音:hé pǔ huán zh。

解釋:比喻失去的東西又找回來,或者比喻人去了又找回來。

語錄:沈明鯨《兩珠:母子分珠》:“今天我帶壹顆給妳,自己留壹顆,以表還珠之意,歸合浦。”

例:雖然當時丟了壹些無關緊要的東西,但心裏壹直覺得像。

擴展數據

同義詞

1,物歸原主

說明:將物品歸還原主。

發音:zhǔ化身。

引文:明淩夢初《第壹瞬間的驚奇》卷三十五:“他若不生子,就繼承妳的兒子,家具歸舊主。難道不是天意?”

語錄:老舍《茶館》第三幕:“沒沒收吧?又回到原來的主人?這是喜事!?"

例句:我把這個東西送給妳,可以算是物歸原主。

2.原來這塊玉是趙的。

說明:用藺相如完璧歸趙這個典故。指物歸原主,毫無損失。

發音:Yuán bīgu zh ao。

語錄:清代《冷眼觀》第十八回:“有沒有辦法(妳)把那位客人丟的四百塊花邊還給趙?”

幾天後,無人認領的項鏈終於歸還給了趙。

百度百科-合浦朱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