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傳統文化中,名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壹般來說,除了父母、親戚、彼此特別親近的朋友、職場上的上司,用名字和姓氏稱呼別人的全名是不禮貌的。這對古人來說尤為重要。在古代官場,上下級或同級同事之間幾乎沒有直呼其名的。即使是打得妳死我活的敵人,在侮辱對方時也避免直接使用全名。
回到古代官場,其實古代官員之間的相互稱呼主要遵循了壹個原則,即避免以全名稱呼對方,善用對方的表意文字。第壹種情況,如果兩人是壹個陣營的,上級可以用下級的字來稱呼上級,而下級壹般用姓加“大人”或者特定的官名來表示尊重。
第二種情況,如果兩人地位平等,只要關系不是特別不好,壹般都會用對方的話或者官銜。還有壹種情況是,屬於兩個對立陣營的人,無論誰的官職更高,見面時壹般都會稱呼對方大人或者匹配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