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是律詩中的壹個特殊名詞和禁忌。這個問題壹直有爭議。為什麽會有爭議?原因是唐人沒有給我們留下“孤獨”的概念和理論。翻閱古籍,清初以前沒有這種學說的記載。直到清代康熙年間乃至之後,才有少數學者對此問題有所論述,如王世貞。但是,正如啟功所說:“它是壹個從未流傳下來的公式,卻沒有任何註釋,任何壹個詞的位置都沒有例外。”概念不夠清晰。到了近代,王力、吳丈蜀、啟功、林正等另外三位學者,顧名思義,在清代四家學說的基礎上,得出了兩種不同的定義,形成了兩派學說。因此,缺乏權威的統壹結論,壹直存在爭議。下面,筆者將系統梳理兩大學派的定義、淵源和理論基礎,並做如下歸納和脈絡梳理,供觀者對比分析和理解。
首先,我們來了解壹下四位有代表性的權威學者的理論學說,以及“孤獨”的兩種不同定義。
1,當代學者王力說
著名語言學家、詩人王力(1900 -1986)在《詩格律》第三節《平仄詩的禁忌》中提到:“五言‘平仄’句式中,第壹個字壹定是平的”,因為除了押韻,就只剩下壹個平仄字了。七個字是五個字的擴展,所以在‘平平平平平平平’的句式中,如果第三個字含糊不清,也叫犯孤獨。”“孤獨是律詩(包括長律和嚴律)的大忌,所以詩人寫律詩要註意避免孤獨。在歌詞中使用類似的句子時,也要註意避免孤獨。"
《漢詩法》中說:“五個字‘平齊’,不應改為‘平齊’;七字短語“偶,偶,偶”不應該改成“偶,偶,偶”。如果現代詩違反了這個規律,那就叫‘犯孤獨’。因為押韻的平仄字是固定的,另外,句子裏只剩下壹個平仄字了。”
“在五字B型句(即《平仄偶》)中,如果第壹個字是平仄,那麽第三個字必須是平仄才能補救(這樣,除了押韻還有兩個平濁字,這樣就不會寂寞了),而在七字B型句(即《平仄偶》)中,七個字的第壹個字平也沒用,因為它的地位太不重要了。”
王力的理論是從否定“135不管,246分明”不能壹概而論開始的,即“135不管,246分明”不是絕對的,如“平而平”或“平而平”等句式不能忽略。不然就“孤獨”了。這和清代趙執信的詩《偶而平》是壹樣的。不考慮第二語言錯誤從135開始,很多人不知道這個案例是壹個觀點。他的“孤獨”說,基本上是在總結清代王士禎、趙執信、李汝祥理論的基礎上界定的,但摒棄了趙執信的不押韻句也有“孤獨”的觀點。
2、當代學者吳丈蜀說。
著名學者、詩人吳丈蜀(1919 ~ 2006)在《詞論》中提到:“所謂孤,是壹個孤立的平聲字,指壹首詩的範圍。如果壹首詩中有壹個孤立的平聲字,就叫‘作孤平’。特別是指兩種句式:‘平平淡淡’和‘平平淡淡’;句中除了句末的平濁字,只有壹個平濁字,而且是孤立的,所以兩句都是孤立的。句末含糊不清的句子不受此限制。哪怕全句只有壹個平字,也不算孤獨。”
他的理論和王力的定義基本壹致,都認為只有句子平仄押韻才會“寂寞”。而“壹個句尾含糊不清的句子,即使全句只有壹個平字,也不算孤獨。”
因為他們的觀點比較松散,所以被大多數人接受。另壹派以啟功、林正三為代表,說的是後話。
3.當代學者啟功說
國學大師啟功(1912-2005)在他的《論詩與散文的節奏》中提到:“是從未流傳下來的公式,但對任何壹個字的位置都沒有註釋,也沒有例外。如果有人看到‘孤’字就推斷第壹句話末尾的單平調也應該是禁忌,那豈不是大錯特錯?因為‘獨處’其實就是壹個層次夾著兩個層次,句首句尾的單個層次不包括在內。”引用壹下:
“君之石帖(‘頭’字孤平)”
"過去禁止用錢私鑄(私字是孤立的)"
“如果自己的地方(五個字的第四個字或者七個字的第六個字)被兩個人抓住,或者壹個被兩個人抓住,就是違法。”
啟功先生用“平”字來解釋“平”字,認為無論是平仄句還是平仄句,除了句首和句尾之外,每有兩個平仄字的句子都犯了“平”這就是清代董的“鉗平”論所定義的。從此“二物平壹物平”的說法為現代人所熟知。然而,似乎在中國大陸的信徒很少,是另壹個人-臺灣省學者林正三進壹步推動了它。
4、臺灣省當代學者林正三說。
臺灣省學者、詩人林正三(生於1943)在《詩論大綱》中說:“所謂‘孤獨’,是指句子前後的字都是無聲的,中間有壹個平音。犯孤獨感俗稱“難句”,但尷尬就能挽回就不尷尬了。而七個字的第壹個字,因為離音節遠,完全可以忽略。所以,雖然第二個詞‘犯孤獨’也是允許的。至於在其他地方犯了罪而沒有被救的,可以說是少之又少。有些前人從整個唐詩中去尋找,但他們只得到以下兩種情況:
如果妳喝醉了,妳不必擔心。(高適《商祺寄魏思倉》)
百歲老人不種地。(李威野老頭露背) "
林正三說:“至於四聲的運用,那是聲調的最高境界。近代詩人已很少能發,但董有非常詳細的四聲論。”所以他的“孤獨”理論和氣功是壹樣的,都是用“兩隙壹平”來解釋“孤獨”,只是比氣功的責任範圍略寬。“七個字的第壹個字,因為離音節遠,可以完全平。所以,雖然第二個詞‘犯孤獨’也是允許的。”當指“平、平、平、平”的情況。
、林正三的觀點,顧名思義,都是基於清代董的“平”論。董沒有說明“平”與“孤”的關系,而和林正三則明確提出“二平”就是“孤”。這個定義比王力和吳丈蜀的定義還嚴格,也正因為林正三的“二物平”是“孤立平”,在臺灣省很流行,現在也逐漸影響到大陸,甚至導致爭議。
但是,這裏有壹個問題。林正三對“賈平”的定義,顯然比王力對“顧平”的定義要嚴格得多。而他所舉的證明《全唐詩》“他處犯罪者,孤立而不救”的例子,只是王力在《中國詩歌規律》中所舉的證明其“顧平”論的兩個例子,是經過科學探究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前人是如何討論“孤獨”的,以了解當代四大學派的理論基礎和依據。資料顯示,歷史上第壹個提到“孤獨”問題的人是清朝康熙年間的學者王世貞。隨後,他的侄子,康熙學者趙執信,做了進壹步的討論。但他們都沒有使用“獨居公寓”這個術語。乾隆年間,學者李汝祥第壹次使用了“孤平”壹詞。後來,董在同治年間提出了“鉗平”的概念。
1,清康熙學者王世貞說。
清代康熙大臣王世貞(1634-1711)在其《韻則》壹書中,列舉了第壹式“五言太空泛不押韻”中的例詩,並以大字指出:“五律中二句四句皆應平。“偶”字和“平”字是連在壹起的,不允許單。第二四個字要平,第壹個字可以平,三個字連起來,改成平字也無妨。”
王士禛認為,五韻中的韻句“平平復平”,首字必須平,平字不能斷,使平字孤立,要保持兩個平字相連。在“平而平”的句子中,第壹個字可以是平而平。
第七式,詩開篇舉例:“日本金門漏時,第三字下有註:“此字必平,平之物不可令。這個詞的關系不比三句、五句、七句。"
這就意味著首句和復句的押韻是壹樣的,不允許造單句,關系也不比其他不押韻的單句好。也就是說,有韻的句子比無韻的句子要求更高,要註意有韻句子中的“孤獨”。在這裏,王世貞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孤獨”的概念,也沒有提到“難救”,但他說的是當代學者王力總結出來的定義。因此,他是歷史上第壹個提到“顧平”的人。
2.清康熙皇帝的學者趙執信說:
王世貞之後,他的侄子——康熙進士趙執信(1659-1733)在他的《音譜》中引用了杜牧的詩《送陸沛秀才到避暑》中的第二句話。他還引用了李商隱《落花》詩中的對仗“及花瓣,惑於我的小花園”,賭“此詞難存”。詩末註:“‘平仄’的下壹句是‘平仄’,常用於律詩。如果是‘平,平,平’,就是降調。蓋下有三平,則平。”另壹種雲:
“韻平勻”,第二句是對的。如果“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 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平平淡淡。 如果有很多人不知道這壹點,就會從135開始犯兩種語言的錯誤。”“七個字不超過五個字,扁耳永遠在第五、第六個字上。七個字的五六個字,也就是五個字的三四個字,可以類比。"
“句子的第二個字和第四個字是平的,如‘平而平’或‘平而平’或‘平而平’。如'平而平',“唐人第壹句也有這種語氣,是'平而平'或'平而平',但下壹句必須是三級或四級(如'平而平'、'平而平')”上壹句第三個字是平的,下壹句第三個字可以是平的。如果上壹句的第三個字是平的,那麽下壹句的第三個字應該是平的。這是在第壹副對聯裏,唐代也有不拘小節的人。他們在第二聯,就不會松懈。”
在這裏,趙執信不僅提到了五言絕句“偶而偶”和七言絕句“孤而偶”,還提出了非絕句“偶而偶”和“偶而偶”,更重要的是,還提出了“本句自助”和“對句互助”的方法,比王士禛的理論更進壹步、更具體,但他仍未使用“顧平”壹詞。
3、清乾隆學者李汝祥說。
李汝祥(生卒年不詳)在《廣音譜》第二卷中寫了壹章五言律令,其中有“孤平體”,引詩三首:
唐杜甫《月為漢中王》開篇:“夜露清,月滿河。)"
唐李白《南洋福建》第二句:“(爭酒不可薄,不忘初心。”
唐·戴樹倫《寄友人於東》第二句:“(萬裏柳色,)出門見故人。”
在這三首詩的第壹句話旁邊,李汝祥標註了“孤獨”的地方,並在後面寫道“孤獨是現代詩歌的禁忌,因為它不留葉。”但是,五律是古老的,與七律不同。所以唐詩裏用壹和二的人很多,但是壹定要和身體搭配。這不是古人無意的。不經檢查就誤用,那就遠了。”還明確指出:“說到‘平而平’的句子,第壹個字不應該是平的。但如果用第壹個字,第三個字壹定是平的,這就叫別扭句。"並引用鄭谷《壹書村墻》詩的第壹句:“草肥牧牛”,用草書字,使韓文字也用,則肥字平單行。如果這個字用平了,胖字就不在上面了,但還是會在下面。還不是單行,所以名字別扭,可以用。”
李汝祥列舉了三種“孤平”句式,都用了押韻句(平平偶),第壹個字應該是平平,但第二個字“孤平”出現了。在不押韻的句子中沒有提到“孤獨”的問題,也就是說,都是在“平勻”這樣的句子中犯“孤獨”的。第壹次使用“孤獨的公寓”壹詞,並提出這是現代詩歌中的壹個“禁忌”。從這壹點來看,李汝祥的“孤獨”說可以算是壹個階段性的大師,對後世王力等學者的研究影響深遠。
4、清同治學者董說
董(1833——1877)在他的《四聲圖》卷十壹中指出:“在這個公式中,壹個平調夾在兩個平調中間。”第壹次有“夾扁”的說法。我們再來看他的解釋:“對聯的第壹句‘公道正派,公道正派’有歧義。如果第壹個字不保存,後面三個字會有歧義,保存。如果下壹句的三個字是平的,第壹句也可以壓扁。蓋兩三個偶字就不用平了,省第壹句。”
也就是說,如果上聯的第三個字是平仄,需要在下聯中平仄,用平仄“保存”,下聯是平仄,上聯也可以是平仄。“二三字偶,即不作捏”指的是“平偶”的句式。如果兩三個字是偶數,已經保證不掐,那麽第壹個字就是偶數,偶數。有兩個平聲相連,就是妳不犯“夾”。講的是“互省刑期”。又如:“‘平公’之句,是正律而非古句。前兩天連續沒有扁病。”言下之意,如果前兩個字不偶,就變成“平偶”,也是壹個“平”。
這裏提到了非押韻句的“平”的問題,也就是說,無論押韻句還是非押韻句,都存在“平”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董所解釋的“夾平”問題,其實就是“隔離平”的問題,只是使用了不同的概念而已。然而,在第12卷中,他說:“至於孤獨和平淡的詩句,它們是最忌諱的,而笨拙的人更喜歡孤獨和平淡,以避免孤獨。”但是把“孤獨”和“夾緊”這兩個概念放在壹起,至於什麽是“孤獨”,沒有舉例。這裏有疑問。
綜上所述,是筆者對清代康熙以來有影響的古今八家“孤獨”學說的歸納和整理。於是,“孤獨”論始於,推至,定於李如祥,變於董。“顧平”壹詞始於李汝祥,“賈平”壹詞始於董。王力和吳丈蜀繼承了王士禎、趙執信、李汝祥的理論,拋棄了趙執信的“孤平”說,對“孤平”進行了總結和界定。和林正三完全繼承了董的理論,將“平”定義為“孤立”。為了形成兩派,所以出現了紛爭。就現在的詩壇而言(聯圈不再是禁忌),普遍遵循王力的定義,基本上是寬大的。
筆者認為“孤平”和“平夾”的意思都是壹樣的,“孤平”和“平夾”都強調既要平,又要避單平,只是用詞不同而已。問題的關鍵在於兩種定義適用範圍的標準不同。就個人學習詩詞楹聯的經歷來說,也是比較認可的對王力的定義。根據其定義,具體理解如下:
2019-07-16?蝶舞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