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
本人患有XXX,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特此立此遺囑,以示死後願意處理本人所有財產。
我和我妻子擁有以下財產:
1,房產壹處,坐落於{\\ F3 。}
2、兩輛車,車牌號分別為...;
3.庫存{\\ F3 。}
4.銀行存款人民幣×××元×××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
5、家具和家用電器、...(列出並註明產品品牌、規格等。),其* * *值為*萬元。
6、……
剩余債務如下:
1,欠(債權人姓名)人民幣×××,到期日為×××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2、……
現在,屬於我的份額處理如下:
1.房產由父母××××繼承。
2.汽車由兒子××繼承。
3.股票由其妻子××繼承。
4.家具家電由XX繼承。
5.存款償還給我欠XXX的債務後,由我女兒XXX繼承。
6、骨灰由女兒XXX負責保管。
7、……
遺囑將由××,性別,出生日期,國籍,居住地執行。
立遺囑人簽名:××××
×××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