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教案包括哪些部分?
語文教案應包括四個基本部分:教學目標、教學過程、板書設計和結論(總結);教學目標:大多數情況下,教學目標要以“學生”為中心去思考和寫作,例如,“讓學生掌握單詞的基本讀音、意義和含義”,“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讓學生理解和認同課文中反映的壹些正確道理,並在生活中貫徹”等。教學目標可以從三個維度來考慮,即: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以詩歌課為例。文字、背誦、文學常識屬於知識和技能(顯然,教學內容,也就是這節課要講哪些條目、哪些詩詞,也屬於這部分)。如何學習單詞和如何欣賞壹首詩,屬於過程和方法,是不同層次的方法;感受詩歌的美好、好惡和思辨,屬於情感態度和價值觀;教學過程:壹般來說,教學過程是按時間順序寫的,可以加上壹些壹般性的提示;對教學重點部分所需時間有很好的了解;最好有壹次性內容和備用內容,以便靈活處理;壹般來說,教學過程包括開頭、主體和結尾;板書設計:板書體現教學內容的系統性、重點性和層次性,內容少而精,板書有計劃性,板書簡潔明了,便於歸納、總結和概括;小結:總結本課的重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