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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的鴿子表達了什麽思想感情?

《鴿子》是胡適在1917 12年寫的壹首近體詩。這首詩寫於1917年秋冬,詩人剛從美國留學歸來,在北大任教。在新文化運動的大本營北京大學,他感到相當自豪,因為他與陳獨秀、李大釗等壹批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相處融洽,並以他們為中心,團結了壹批追隨者,致力於新文化運動的深入發展。這首詩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寫成的,所以這首詩的主旨是把自己和幾個朋友比作自由飛翔的飛鴿,從而表達壹種參與新文化運動的自豪感。

第壹句以“雲”開頭。深秋,天高雲淡,勾勒出鴿子寧靜的底色。很容易讓人想起陶淵明的詩句“山色壹天比壹天好”。

接下來的三句是全詩的主體,描寫鴿子的活動:遊戲。先寫好再分。永遠先把它們寫在空中,自由自在;數字是壹組,而不是壹個。

然後詳細描述他們的活動。從關系上看《三三二二》,就像陶淵明的《鳥與歸》。詩歌的意象有時與民族歷史文化、傳統風俗習慣、生活方式、心理特征等方面聯系在壹起,被賦予壹些特殊的意義。從動作上看“來往”,從表情上看“意似意”。三者排列整齊,突出了“和”的特點。

最後壹句,又是壹個特寫,突然“翻了個身,映在陽光下。”欣賞詩歌,要特別註意動詞。壹個“範”字顯得動作快,“迎”字和“襯”字姿態更優雅,有主次之分。詩歌的色彩往往傳達出詩人不同的情感體驗。“藍天映襯下的白色”、“白色”、“綠色”作為修飾語,色彩明亮、美觀,在描寫中增強了色彩感和畫面感,渲染了氣氛。預示著詩人熱情、活潑、積極、昂揚,將詩人的深情與所描繪的生活圖景有機地融為壹種耐人尋味的藝術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