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五音七調。這個“音”大致相當於今天的音階。五音即宮、上、交、正、於五個音階。現代音樂記譜法中大約1,2,3,4,5,6。後來又增加了兩個變化,分別是宮變和簽變。宮變類似於現代樂譜中的“7”,轉號類似於現代樂譜中的“4”。中國傳統音樂中沒有相當於“4”的音。五聲加兩個變調稱為“七聲”或“七音”,從而形成七音音階:鑼(1)、上(2)、角(3)、變(4)、簽(5)、羽(6)、變鑼(7)。
1L:O“O ~”P M0
X^6tU6\i0古人經常將五音與四季、五方和五行相匹配。
9}{5ECcO$@8z0快閃吧新社區2Z I PruR
所以在古籍中,經常看到寫壹個季節的時候,往往會配上與這個季節相匹配的名稱和方位,比如歐陽修的《秋聲》:“上聲,西之聲;.....商,傷,物老傷心”,是為了配合秋,商,西。這種合作體現了古人對事物的認識,但沒有科學道理。轉到新社區@(W L_ z\@;c Y5Q
(這個五聲音階不是“五聲音階不完整”的五聲音階,五聲音階是指音韻學中的五種音,即唇音、舌音、牙音、喉音,根據聲母的發音位置,其余的只知道咬牙轉舌,但五聲音階確實很難完成)。再加上宮、簽的變化,就構成了七個音。與今天的七音音階相比:
宮商角變征羽變宮
1 2 3 4 5 6 7
七個音調中,任何壹個都是主導(即在音樂主旋律中占據核心地位的主音),構成調式。不同的調式有不同的感官色彩和表現功能,因此也能產生不同的音樂效果。
如《荊軻刺秦王》敘述荊軻壹行出發時,“高見禮擊樓,荊軻和鳴,眾士為征變之聲而泣”,“征變之聲”為征變之音,蒼涼悲壯,適宜哀歌。下面,有“回歸羽音慷慨”,“羽音”就是羽模式。這個模式又高又刺激,所以聽了之後“諸子皆怒,十指加冕”。
六大定律
3E/J)k t.\F,vu0
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古代叫六律,其實是十二律,也就是古樂的十二音。韻原指用於調音的竹筒。據說古人用十二根長短不壹的音樂管吹出十二種高低不壹的標準音來確定音樂的高低。所以這十二個標準音也叫“十二韻”。這是壹個法律體系,把壹個八度分成十二個不完全相等的半音。每個律都有固定的音高和特定的名稱,大致相當於現代音樂中的十二音。從低到高的順序是:(1)黃忠(C) (2)魯大(c) (3)太聰(D) (4)鐘鐘(d) (5)古曦(E) (6)鐘路(F) (7)嚴斌。十二法分陰陽。奇數六律為陽律,稱為“六律”,偶數為陰律,稱為“六律六律”,簡稱“律律”。但古籍中提到的六律,通常指的是陰陽十二法。
5W${!P 5} r h [m @ ~ 0]閃吧新社區m 6mm 7 I % a;z6c U
在古代,律是附在歷法上的,樂律是與歷法掛鉤的。十二法與十二月相協調,按《禮記·月令》即“孟春之月,法太叢;仲春月,時鐘在法;季春的月亮,法律中的古曦;夏夢之月,魯在律;仲夏的月亮,法滿賓客;夏天的月亮,法律的鐘聲;秋夢的月亮,法律在中間;中秋之月,法魯之南;季秋月,法無射;孟冬之月,鐘聲應響於法;仲冬的月亮,黃鐘在法;冬天的月亮,法律是偉大的。”“於法”就是“法之應然”。歐陽修《秋聲頌》:“易是七月三月之法...易,宰,事過豐,當殺之。”後人也常用十二法的名稱來表示時令月份,如曹丕與吳合撰的《質書》:“訪世時,景色呈扇形”,指的是仲夏、五月。告別新社區8a w:o%M*P'`n
快閃吧新社區X3O(n:xB `Kc
去新社區&;f/QHU | 9s ~(f Ns4f;]
十二音制:壹種古老的法律制度,用三分得失法將壹個八度分成十二個不完全相等的半音。法制從低到高依次是:黃忠、魯大、泰簇、賈忠、古曦、鐘路、嚴斌、林忠、伊澤、南路、無拍、仲英。另外,奇數律也叫“六律”,偶數律叫“六律六法”,或簡稱“律”,是為其半音(高八度律)和雙音律(低八度律)。)
在古代旋律中,五聲音階和七聲音階是相對音高。有十二個絕對音高* * *,正好對應上面說的C、# C、D,稱為十二律。分別是:黃忠、魯大、李泰、賈中谷、西中路、林斌、鐘毅、南魯,不射(音易射,陶子文裏“法中不射”,指十壹月)。和西方音樂壹樣,它可以是黃忠和魯大中的任何壹個。例如,如果黃忠是宮音(即C是1),那麽他的音階就是“黃鐘君”。同理,我們可以有大平等,也可以有大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