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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曾經的紅色都城贛州是什麽?

答案如下:

1,秦朝

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發軍分五軍守武陵,其中壹軍守裕陵邊境,設南岔縣、九江縣,贛南設行政縣。

2.漢朝

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南岔屬楚;四年(前203年)九江郡改淮南州,南支歸之;五年(前202年),漢朝滅楚,南支開始向漢朝轉移;六年(201前)設張羽縣,隸南支;同時增設贛縣、於都兩縣,贛縣在弋江溪(今章貢區蟠龍鎮)建城。

西漢末年,王莽稱帝,史稱辛莽(9-23),改張羽縣為九江縣,贛南三縣劃歸之。東漢建武元年(25),九江縣改名為張羽縣,南詔縣改為葉楠縣。贛縣、於都縣、葉楠縣仍屬張羽縣。興平元年(194),據江南,孫策分張羽郡、廬陵郡,贛縣、於都郡、葉楠郡劃歸之。

3.三國

吳嘉和五年(236年),廬陵縣設南方都督,治都,甘南市級行政機構的設立始於此。東北贛縣平陽、葉楠南安、白鹿營楊度分析:經過分析,楊度的首都北洋不久改名為揭陽。在廬陵南部,杜威領導了贛縣、宜都、葉楠、南安、平陽、楊度和揭陽七縣。

4.晉隋唐

金太康元年(280),南安改為南康,楊度改為寧都,平陽改為平谷。

晉太康三年(282),廢廬陵南部壹姓,設南康郡,治都,葉楠並入南康六郡。

金太康五年(284),揭陽改北洋。

晉太康十年(289年),贛縣遷至格木城(今章貢區虎丘地區)。

元康元年(291),南康郡改為江州都督府。

永和五年(349),縣治由杜愚遷至贛縣(章貢與貢水之間,今章貢區)。

南朝梁大寶元年(550),南康郡地改為廣東省東衡州始興縣。

南朝陳太鑒十三年(581),大禹被調至廣東東衡州安遠縣。

隋開帝九年(589),南康縣改乾州,屬洪州總行政。平谷並入贛縣,葉楠並入南康,華乾並入寧都。

隋開帝十三年(593),在北洋縣設立石城場,並入寧都。乾州轄贛縣、杜愚、南康、寧都四縣。

唐朝貞觀元年(627年),全國分為十路,前州劃歸江南路,所轄郡縣沿用隋制。

永春元年(682),南康東南恢復南安郡(約新豐、隴南、定南、全南),乾州領5郡。

神龍元年(705),恢復大禹郡,前州領6郡。

天寶元年(742年),南安改名新豐縣,將原南安土地劃為百丈泉,後改為黔南鎮。

貞元四年(788),益都三鄉、新豐壹裏分安遠郡,乾州領7郡。

天佑元年(904),由益都縣設胡翔鎮為瑞金監。

5.五代十國

開平三年(909),乾州屬梁。

開平四年(910),錢、邵二州組建軍。

南唐元元年(937),白勝軍改為趙信軍,乾州屬之。

幹化元年(911),南康郡的土地被劃上猶太田。

南唐寶達十年(952),上猶縣改上猶縣,次年瑞金縣改瑞金縣,黔南縣為隴南縣,石城場為石城縣。至此,乾州領11縣:贛縣、杜愚、新豐、南康、大余、華乾、安遠、上猶、瑞金、龍南、石城。

6.宋元明

宋開寶八年(975),趙新軍改為軍事國家。

大平興國元年(976),改周俊為乾州。

大平興國七年(982年),連江鎮七個鄉和廬陵太和部分縣劃歸興國縣,於都縣東南六個鄉劃歸舊州鎮會昌縣,乾州縣劃歸13縣。

淳化元年(990),前州原轄南康、大余、上猶三縣,另設南安軍,治大余。前州領10縣,是甘南分為兩個行政區的開始。

宣和三年(1121),龍南縣更名為黔南。

紹興二十三年(1153),校對員董以“錢”字為虎頭,前州名為“虎頭城”,實非善名。他請求將乾州改名為贛州(取張、龔合流之意,保留字底“文”字,故稱江西)。同時,華乾縣更名為寧都縣,黔南縣更名為隴南縣。

元十三年(1276),江南西路改為江西省,贛州、南安劃歸江西省。

元十四年(1277),贛州、南安軍分別改為贛州路總政府、南安路總政府,下屬縣保持不變。

元二十五年(1365),甘州路、南安路改為府。

明洪武十八年(1385),江西分為五路,贛州、南安均為嶺北路。

成化十三年(1477),在贛州設北潯嶺路,贛州、南安屬之。

弘治七年(1494),贛南總督都察院設在贛州,稱乾元。

鄭德十壹年(1516),巡撫置邵婷、南安、江西贛州、廣東邵州、南雄、湖南郴州、福建汀州。

鄭德十二年(1517),從上猶、南康、大余三縣劃出部分轄區,設立崇義縣,隸屬南安府。至此,南安府領四縣:大余、南康、上猶、崇義。

嘉靖三十六年(1557),增設嶺北、嶺東、嶺南、張南四路,統壹於乾元。嶺北巡守兩路,治贛州,贛州、南安劃歸之。

隆慶三年(1569),從安源、新豐、隴南三縣劃出壹部分定南縣管轄,劃歸甘州專區。

萬歷四年(1576),在昌寧縣設置原屬安遠縣管轄的15堡,劃歸甘州府。至此,贛州府領先12縣,南安府領先4縣。

7.清朝和民國

清順治十年(1653)至康熙八年(1669),先後廢止南甘守府、巡守兩種方式。

康熙十年(1671),設贛南道巡撫,轄贛州府、南安府。

雍正九年(1731),贛南路巡捕改為濟南江西路巡捕,並增設吉安府。

乾隆十九年(1754),寧都縣升為寧都直隸州,轄瑞金縣、石城縣,是贛南贛州州、南安州、寧都直隸州建立的開端。同年改為巡察濟南-江西路作為濟南-江西的警備路,並增加寧都-直隸府的管轄範圍。

民國元年(1912),廢府(州),設縣,縣直轄於省。

民國三年(1914),江西境內有潯陽、張羽、廬陵、贛南四路。贛州屬贛南道,轄贛縣,轄贛縣、杜愚、新豐、興國、會昌、安遠、長寧(今尋烏縣)、龍南、全南、定南、寧都、瑞金、石城、南康、大余、上猶、崇義17縣。

民國十五年(1926),甘南路廢棄,省直管縣。

民國二十壹年(1932),江西省劃分為13行政督察區,贛南各縣分屬第九、十壹、十二、十三行政督察區。興國縣屬於第九行政監察區。第十壹行政監察區轄贛縣、南康、新豐、上猶、崇義、大余六縣,行政監察機構設在贛縣。

第十二條行政監察區轄寧都、廣昌、石城、瑞金、杜愚、會昌縣,行政監察專員辦公室設在寧都。第十三條行政監察區轄隴南、定南、全南、安遠、尋烏五縣,行政監察機構設在寧都。

民國二十二年(1933),第十壹、十三行政督察區合並,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先駐大余,後遷至贛縣,管轄11縣。

民國二十四年(1935),江西省劃分為八個行政監察區,贛南各縣分屬江西省第四、第八監察行政區。第四行政督察區轄贛縣、南康、新豐、大余、上猶、崇義、龍南、定南、全南、安遠、尋烏11縣,行政督察辦公室設在贛縣;

第八條行政監察區轄寧都、廣昌、石城、瑞金、會昌、杜愚、興國縣,行政監察專員辦公室設在寧都。

1949年5月底,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南昌,隨後江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國民黨江西省政府南遷贛縣。不久,隨著人民解放軍征服了整個贛南,國民黨在贛州的統治宣告結束。

1929年至1934年期間,贛南大部分地區成為中國* * *產黨的革命根據地。各地建立了蘇維埃政府,分別隸屬於江西、湖南、江西、廣東、贛南四省蘇維埃政府,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於1934+065438+10月在瑞金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