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人員流動。所有居民應留在家中,禁止在街道、居民區、建築物和社會區域等公共區域活動。因防疫工作需要進出的,必須檢查“兩碼”,核實身份,登記。居民所需物資統壹發放,具體發放辦法另行通知。根據需要在管理區域內進行核酸檢測。
2、嚴禁車輛流動。除救護、消防、治安、應急救援等特種車輛和與供應、防疫有關的車輛外,街道、居民區等公共區域嚴禁其他社會車輛通行。因醫療救治、待產等緊急或臨時突發情況需要出行的人員和車輛,嚴格向社區報告,實行“點對點”閉環管理。
3.嚴控重點場所。除經批準的場所外,其他經營場所和門店均關閉。各類娛樂場所、公共體育場所、風景名勝區等。暫時關閉。宗教活動場所暫時關閉。
4.做好服務群眾工作。各街道(鎮)、社區(村)要及時做好居民生活服務保障工作,特別是關愛獨居老人、殘疾人、危重病人等特殊群體,確保居民生活平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