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從唐朝開始,十二時辰被分為兩部分,第壹部分和第二部分。午時的三分之壹是午時的三分之壹(不是午時的三分之壹),但這個午時的三分之壹並不是太陽精神最盛的時候。最接近的時間是中午三刻,現在是11點45分。農歷的第壹天被稱為“朔日”。
第壹天,月亮運行在太陽和地球之間,和太陽同時出現和消失。因為月光實際上反射了太陽光,所以天空看不見它。這種月相被稱為“新月”、“新月”或“新月”。此外,新月也指月初形狀像鉤的月亮。
望:農歷每個月的15日(16日、17日也有可能,因為天體的軌道會略有偏移)稱為“望日”。看著太陽,地球在月球和太陽之間運動。當太陽下山時,月亮剛剛升起。月亮能充分反射陽光,所以看起來像地球上的滿月。這種月相稱為“滿月”、“滿月”或“滿月”。
回:農歷的最後壹天。從壹個月的最後壹天到下個月的第壹天,或者從天黑到天亮,我們可以說“不吉利”。孟春的月亮:東風解凍,蟄蟲(只有藏土裏的蟲子)開始顫動,魚被凍住,霸王龍祭魚,大雁等北,植物發芽。
擴展數據:
十進制是自然的選擇,所以早期的歷法和時間只用十進制。陰陽五行歷屬於十月陽歷;十進制是時間的十進制劃分。在十點鐘使用的前期,選擇了幾個關鍵的自然現象、生物反射、生活習慣作為時間節點,幫助人們認識時間。後來逐漸改為用數字,或者天幹等代碼來表示。
根據誌,白天的五個時間節點是:潮、雨、中、易、;夜間五個時間節點分別為:A、B、C、D、e,夜間五個時間節點在夜間治安巡邏時逐漸轉變為附加的時間服務節點,稱為五鼓五表,壹直延續到清末。
厘米制是十小時制的進壹步劃分,即十小時制進壹步劃分為平衡的百小時制。刻制可能起源於商代,有出土的漢代日晷。盤上的刻度是69個可能用於雕刻的雕刻。另壹方面,人們對時間計量準確度的需求和百刻制的提出,推動了銅壺滴漏的出現(畢竟兩千年前的古人把周長除以壹百並不難)。
漢代改為120刻,南朝改為96刻,108刻。幾經周折,直到明末歐洲天文知識的傳入,才提出了九六刻書的改革,並在清初使之成為正式的制度。
十六小時制是日歷計算的副產品。中國早期的歷法從陰陽五行歷轉變為四季八節歷。當壹年被分成十二個月時,就會出現壹個以16為分母的分數。古人很早就認識到,壹年的長度是365和1/4天,如果分成12個月,那麽每個月就是30和7/16天。十六小時制是配合日歷計算的時間劃分。
《淮南子天文訓練》記錄十六個小時的十六個時間節點中有十五個:黎明、破曉、破曉、蚤(早)食、宴(晚)食、角、中心、小回、晚時、大回、高回、低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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