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語言中,“本質”來源於“存在”。在希臘語(最早的哲學語言)中,einai(to be)的中性現在分詞是to be,ousia是einai的否定現在分詞。亞裏士多德將其定義為“tiesti”(是什麽)-“是什麽”和“to ti en einai”--“是什麽”。所以,ousia至少有壹個意義,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本質”,但是亞裏士多德還沒有定義“本質”這個概念。
拉丁語中的哲學概念基本上是希臘語的翻譯(需要大師的幫助),但在語言結構上非常相似(這可能是印歐語系的特點),essentia也來源於esse(to be)。在他去世之前,苗田麗先生試圖為英語發明壹個新詞:Beingality作為ousia的英文翻譯,因為英語名詞沒有性的變化,但後綴-LITY可以有負面的意義。德語的“本質”是wesen,也來源於“存在”:gewesen,Sein的過去完成式,去掉了前綴,就是Wesen,所以黑格爾在做範疇推演的時候開玩笑說,過去的存在就是本質。
“本質”和“現象”概念是什麽時候形成壹對哲學概念的?很難從思想上追溯,但這個概念的出現是可以解釋的。在康德哲學中,有兩對與此相關的概念:事物的“表象”與事物本身,現象與本體樂隊。從康德的兩對概念來看,與本質相對的現象應該是表象,而不是現象學。
我們總是說“本質”和“現象”。誰最先使用了這對概念?應該是黑格爾。我們關於“本質”的思想來自馬克思和恩格斯,而馬克思和恩格斯來自黑格爾。黑格爾在邏輯學中用了本質和現象的概念,“現象”用了Erschein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