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定語從句寫壹篇關於妳喜歡的某件事的短文,要有利有弊(九年級)。我哥哥主修大學英語。如果他是九年級的話,好像是初三吧?
妳可以吃任何妳喜歡的東西,對嗎?我草草寫的。
我的生活中有許多我非常喜歡的東西,而我最喜歡的東西就是書。
正如壹句名言所說,“知識就是力量”,書籍是知識的載體,對壹個人的日常生活至關重要。
作為學生,我們需要閱讀課本來增加我們的知識儲備,這樣我們就可以把從祖先那裏繼承的知識運用到日常生活中。沒有書籍,人類文明不可能像今天這樣廣泛而迅速地繁榮,因為那樣的話,知識將無法保存,人們可能會忘記他們所學的壹切,成為野蠻人。因此,書籍具有傳遞知識的功能。
盡管書籍是人類文化不可分割的壹部分,但它也有壹些不好的影響。書籍可以傳遞知識,但也有真知識和假知識。那些未經檢驗的知識可能會把壹個人的人生之旅引向完全錯誤的方向,偏離最初期望的方向。由於書籍是塑造人類心靈的強大工具,所以應該謹慎使用。許多不負責任的作家寫了他們自己也不理解的東西,使讀者困惑,有時會造成非常糟糕的結果,這是地球上的壹個普遍現象。我認為,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我們應該選擇只讀那些在人類歷史長河中幸存下來的書,或者那些被普遍認為有教育意義和有意義的書。
雖然書和其他東西壹樣有壹些缺點,但不可否認它對我們有巨大的價值,這就是我如此喜歡它的原因。
有,但是感覺不像是九年級學生會寫的作文。妳選不選由妳決定
3.用定語從句寫壹篇關於我在學校最喜歡的學科是數學的作文。這是我最喜歡的,因為我從來沒有與它的差異,總是在考試中取得好成績。
我想我很幸運生來就有壹個思維清晰的大腦。因此,從年輕時起,操作數字和圖形對我來說就很容易了。數學的奇妙之處在於,除了壹些公式之外,沒有其他東西需要記憶。解決問題的每壹步都是按邏輯進行的。其他科目,如歷史和地理,需要大量的記憶工作。與數學推理的容易和簡單相比,記住日期和其他事實是壹項艱巨的工作。雖然數學對我來說很簡單,但我的壹些朋友對它有很大的困難。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麽。他們被簡單的問題困住,經常放棄。所以我盡我所能幫助他們。
4.用定語從句寫壹篇英語作文我是壹個安靜但勇敢的男孩。我喜歡這種對我們學習來說簡單的語言。我喜歡輕柔安靜的音樂。也就是健康飲食,我最喜歡的食物是可以保持健康的東西,比如水果和蔬菜。我喜歡這部激動人心的電影。..
以後有什麽問題來找我。我是QQ137490523。謝謝大家的領養~
5.英語作文。用定語從句寫作。寫5個句子。英語是壹門重要的學科,需要我們所有人全心全意地學習它。那些對英語感興趣的學生可能認為學習英語是壹個愉快的過程。那些對這門學科不感興趣的學生可能會認為學習英語是壹件無聊的事情。但是,不管妳喜不喜歡學英語,妳還是應該認真學。
英語不僅是壹門基礎學科,也是壹門我們都應該喜歡的學科。
搞定,五句話~ ~
英語是壹門重要的學科。它需要我們所有人全心全意地學習它。如果學生對英語感興趣,他們會覺得學習英語很愉快。否則如果沒有,他們會覺得無聊。但是,不管妳喜不喜歡學英語,妳還是應該認真學。英語不僅是壹門基礎學科,也是壹門我們都應該喜歡的學科。差不多了。
用定語從句描述我的夢想是做壹個老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做壹名合格的人民教師。教師可以培養壹批長大後能為國家做出貢獻的人,叫他們知識,講壹些如何與人相處,是他們懂得更多的知識,是壹個好學生,好孩子,長大後有美好的前途,把許多人都培養成國家有用的人才。還使他們從小就應該知道科學技術的重要性,重視科學,熱愛科學。發揚勇於創新的精神,張開理想的翅膀,為祖國的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讓他們知道什麽是違法,什麽是mit犯罪;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為了實現壹個偉大的理想,我應該好好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積極思考,善於發現,從小培養獨立自強的精神,做任何事都要有耐心,不甘落後,不斷確定壹個進取的目標,壹個目標的實現,壹個知識增長過程中的新起點,努力學習壹個與眾不同的東西。用自己的努力,壹定要實現偉大的理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做壹名合格的人民教師。老師可以培養很多長大後能為國家做貢獻的人,稱之為知識,告訴他們壹些做人的道理。是因為他們懂得更多的知識,做好學生好孩子,長大後前途光明,把很多人培養成對國家有用的人才。他們也要從小就懂得科技的重要性,重視科學,熱愛科學,發揚創新精神,展翅理想,為祖國的現代化貢獻自己的力量,讓他們知道什麽是違法,什麽是犯罪。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為了實現壹個遠大的理想,我要好好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積極思考,善於發現,從小培養自立自強的精神,凡事忍耐,不甘落後,不斷確定進取目標,實現壹個目標,知識增長過程中的新起點,克服學習中的壹個又壹個困難。憑自己的努力,壹定會實現壹個又壹個。
7.關於定語從句的作文題目是我最喜歡的音樂是流行搖滾音樂,很多人都喜歡。從它的名字,妳可以知道這種音樂的本質,那是流行和搖滾的結合。它像搖滾壹樣在旋律和歌詞中充滿力量,也足夠時尚,值得人們去追求。最著名的流行搖滾歌手是艾薇兒·拉維尼,他也是我最喜歡的。她來自加拿大,但在美國收到了回信。有三個定語從句,夠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