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新批評”壹樣,布魯克斯希望把文學批評變成壹門“應用科學”,這樣他就可以嚴謹、準確、細致地批評詩歌。壹方面,他認為詩歌並不神秘不可解,它本身就是壹個可以閱讀和分析的客觀對象。另壹方面,布魯克斯認為詩歌不僅是詩人及其社會歷史和文化的產物,也是其意義的源泉。“壹部作品的感染力應該來自於詩歌本身”。因此,作者對鄧恩的成聖,彌爾頓的快樂的人——有思想的人,格雷的《墓前的哀悼》,華茲華斯的《不朽之頌》,濟慈的《古希臘甕頌》等進行了分析。,並發現其中有很多相似之處:意義。當然,這裏的結構不是詩歌的固定模式或形式,而是“意義、評價和闡釋的結構”,是平衡和協調詩歌的情感、態度和意義的整體統壹原則。布魯克斯對詩歌“結構”的本體論研究也符合他壹直強調的“有機整體主義”。因此,對詩歌的分析絕不能脫離詩歌本身的語境,即整個文本。然而,如果我們要探索詩歌的結構,我們必須訴諸於“悖論”、“反諷”和“隱喻”等東西。
事實上,在布魯克斯早期的作品中,隱喻的功能已經被反復闡釋過,而在《精致的甕》中,隱喻的功能被進壹步放大並加入到詩歌的結構中。所以詩歌的本質是隱喻,隱喻歸根結底是類比而不是邏輯。此外,隱喻潛移默化地成為壹種態度,它不僅可以代表喻體和隱喻之間的關系,還可以表達詩歌的整體結構。此外,布魯克斯的反諷概念與《反諷——壹個結構原則》和《反諷與反諷詩》中的概念相似,都與詩歌語境有關,即實際意義不同於語言字面意義的結構原則。
這本書最重要的是“悖論”。布魯克斯在第壹章“悖論的語言”中定義:“詩歌的語言是悖論的語言。”在他看來,科學語言拒絕悖論,所以具有清晰性、抽象性和穩定性的特點,而“詩人是壹個不斷探索語言潛力的人”,所以詩性語言是具體的、富有想象力的,甚至是沖突性和破壞性的。悖論是壹種看似荒誕,實則道出真相的語言。詩人在創作中會把語言的日常意義對立起來,讓“詞語不斷地互相修飾,然後違背它們在詞典中的意義”,從而在詩意的詞語碰撞和對抗中產生詩歌。對此,問“詩歌真正傳達的是什麽”是笨拙的,因為詩歌不僅僅傳達某種意義,相反,任何壹首好詩都會拒絕那些解讀它的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