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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的定義?

諷刺,

反諷的概念與悖論密切相關。其實兩者在布魯克斯身上並沒有實質性的區別。在整個新批評中,“反諷”這個詞用得更多。布魯克斯是新批評“反諷”理論的主要闡述者。用他的話來說:“壹個語句被語境明顯扭曲,叫做反諷”。(趙壹恒,1988: 335)顯然,這是壹個非常寬泛的定義。“反諷”概念的目的仍然是揭示文學文本中語義的復雜變化。根據對“多義性”概念的新批評,文學文本的基本特征是語義的模糊性和語義的多樣性。反諷,壹種語言現象,符合這個文學定義。正因如此,“反諷”成為新批評中最常用的概念之壹。

從語義學的角度來看,“反語”原本指的是壹種“反諷”或“言不由衷”的語言現象。在“反諷”中,壹個符號的意義與其字面意義不同,甚至截然相反。根據語言學的概念,任何符號都存在於壹定的語境中,符號的意義會隨著語境的變化而變化。“反諷”原則也是如此。在“反諷”現象中,語言符號巧妙地利用特定的語境,使壹個符號不再表達其本來的意義,而是表達另壹個完全相反的意義。這樣,壹個“諷刺”就產生了。從符號學的能指和所指結構來看,“反諷”實際上是符號能指和所指的壹種斷裂狀態。語言是壹種約定俗成的符號系統。能指與所指之間的關系是固定不變的。然而,“反諷”的出現使壹個符號的能指指向另壹個能指,而不是其約定俗成的固定能指。科技文本中語言的使用完全符合語言的約定規則和編碼原則,堅決避免能指與所指的斷裂。文學文本故意使用各種手段違反約定的語言規則,從而使文學文本成為壹個語義模糊、復雜的符號系統。不難看出,“反諷”的本質仍然是語義的變形和復雜。在新批評看來,“反諷”是文學特色的重要表現之壹,是形成文學特色的重要手段之壹。

在西方文學批評史上,“反諷”壹直被認為是壹種偶然的語言技巧,或者至多是壹種修辭格。新批評將反諷上升到文學特性的高度,將其視為典型的語義變化現象,從而使其成為文學文本的根本屬性。維姆薩特和布魯克斯在他們的《批評史》中堅持將新批評更名為“反諷詩學”。關於反諷,他們明確指出:“我們可以把反諷視為壹種認知原則,反諷的原則延伸為壹種矛盾的原則,進而擴展為壹種形象和意象結構的普遍原則——這是創造性地、富有活力地使用詞語時的必要張力。”(Weimset等人,1988: 692)既然“反語”是壹種語義變化,尤其是字面意義和真實意義之間的矛盾狀態,其語義結構必然會呈現出許多不同的形式。在《新批評》壹書中,趙壹恒先生曾將反諷分為各種類型,如克制敘事、誇張敘事、真實中的反諷、疑問反諷、曖昧反諷、似是而非的反諷、浪漫反諷、人物主題和語言風格上的宏觀反諷等。無論哪種反諷,都呈現出語義疊加、語義多重的特點。它大大增加了文本的語義層次,有效地增強了語言的可感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