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節日和紀念日的休假措施
根據2007年6月5438日+2007年2月65438日+2007年4月6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第壹條為了統壹全國性節日和紀念日的放假安排,制定本辦法。
第二
所有公民的假期:
(壹)新年,放假1天(10月1天);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壹、初二);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放假3天(65438+10月1、2、3)。
文章
壹些公民的節假日和紀念日:
(壹)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青年節(5月4日),14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3)兒童節(6月1),14以下兒童放假1天;
(4)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節(1年8月),現役軍人放假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