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和國際上常用的拼音文字有壹個顯著的區別,就是用單音節的詞,詞搭配成詞,然後組合成句,句再組合成文。
因此,對於中國文學來說,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就是詞。要想讓文章通順,韻和諧,讀起來朗朗上口,首先要研究人物,研究字與字之間的節奏,這在會唱的詩中尤為重要。這就要求詩歌的語言要有音樂感:唱的時候金燦燦的,悠揚的,聽的時候音調悠揚的。這是最適合詩歌的地方。
音律的重要性最早是陸機在文賦提出的:“聲調和聲音的反復,猶如五色的宣言”。作為文章的外在形式,語態的變化很重要。它就像壹個物體的顏色,沒有它就會黯然失色。
劉宋時期著名的文學家和歷史學家葉凡在給侄子的信中也談到了性情的重要性。他認為寫詩的第壹件事是“性別宮商,知其濁”,而“古今文人之觀,此處不全,即使有會,此人根本不必來”(《獄與侄書》)。
齊永明時期,對詩歌節奏的要求最早是由周青和沈約提出的:周青的《四聲切韻》和沈約的《四聲譜》在理論上對此進行了系統闡述,如《四聲》、《八病》。謝朓、王戎等著名詩人在創作中遙相呼應,產生了對後世影響很大的“千古體”。
到了唐代,初唐詩人沈全起、宋,以此為基礎,“忌聲病,使句準”,不僅使格律詩的形式更加細致工整,而且符合粘連的規律,使之完全定型。從此,格律詩作為壹種音韻和諧、對仗工整的新體詩,逐漸取代了古體,成為中國古典詩歌創作的主要體裁。
唐代以後的中國古典詩人更註重氣質之美。杜甫說自己“年紀越來越大,氣質越來越精”,還說自己“改新詩為詠”。所謂“吟誦”應該是其主要方面,看是否朗朗上口。
王昌齡強調對仗在詩歌中的重要性,把詩歌的對仗分為五類:“壹日,形勢正。二是稀疏。三個字的意思是對。四句話沒錯。五是對的。”宋代的江西派、明代的前七子、清代的沈德潛格律派,從理論到創作實踐,對詩歌的聲韻提出了越來越具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