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律詩是指七言八句的詩歌,符合格律詩的規範。它的格律非常嚴格,在用詞、押韻、平仄、對仗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規定。
首先,長度是固定的。各八句,各七個字,* * *五十六個字。第壹、二句叫“首聯”,第三、四句叫“並列聯”,第五、六句叫“頸聯”,第七、八句叫“尾聯”。
第二,用韻嚴謹。全篇四韻或五韻,壹般與偶句押韻,即第二、四、六、八句的最後壹個字要押韻。第壹句可以放也可以放,壹般是平聲,結尾押韻,中間不換韻。還要求按照韻書上的字來押韻。原則上只能用原韻,不能用鄰韻;即使稍微寬松壹點,鄰韻也只能用首句韻,稱為“借韻”,根據首句是否押韻,七言律詩又可分為首句押韻和首句不押韻兩種格式,其中首句押韻為正格,與五言律詩不同。
第三,註意找平。也就是說,要符合平仄規律,也就是壹般情況下,兩個音節(兩個字)作為壹個音步,交替排列平仄。根據第壹句前兩個字的高低,七言律詩分為平仄和平仄兩部分。根據駢文的規律,七言律詩有四種標準句式:壹是平仄(最後壹個字是平的,叫平尺);二是平而平(平而平,最後壹個字是平而平,叫平而平腳);三是平而平(從開始的平,最後壹個字是平,叫平足);第四,是扁扁的(最後壹個字是腳,叫腳)。這四種句式是律詩平仄格式變化的基礎,構成了七言律詩的四種基本格式。
第四,要求對抗。平行對聯和頸聯必須對立,首聯和尾聯可以對錯。七言律詩以首聯末聯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