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存在是為了讓人們認識犯罪,約束人們的行為。但律法不能除去罪。因為違背了人的生命,法律對罪惡的揭露就成了人們犯罪的誘惑。因為人是自以為是的,可以用自己的善行來證明自己是正當的,所以法律被用來譴責自己和他人,法律對人的行為的約束就變成了壹種約束和指責。只有主耶穌能把我從罪惡的束縛中釋放出來,並赦免我們的罪。我們遵守律法,不再是靠外在的約束,也不是靠自己的道德良心,而是靠神對我們的心和生命的更新,自發地遵從神的旨意。
保羅描述了靈與肉的鬥爭。有時候,我們雖然心裏知道神的誡命,卻無法抗拒心中惡念的激蕩。這個時候,我們要學著像保羅來到主面前。我們不能靠自己戰勝它,但我們可以靠耶穌基督贏得它。感謝上帝!
詩篇113
神在萬民之上,他的榮耀在諸天之上。這是壹個如此高貴的神,他看不起我們。我們本來被困在罪和汙穢中,但神願意從塵土中擡舉窮人,從糞堆中擡舉窮乏人,使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可以稱許主耶穌的義,分享主耶穌的榮耀。感謝主的關心和憐憫!
經文:但我們既然死在約束我們的律法裏,就與律法隔絕了,我們必須照著新的靈,而不是照著舊的字面樣式來服事主。(Rom。7: 6)
誰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呢?他坐在最高的地方,卑微著自己,看著那些太難上下的東西。他從塵土中擡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首領同坐,就是與本國的首領同坐。(詩篇113: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