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分風格,尊重風格
黃庭堅認為,每種風格都有自己獨特的特點和規範,要根據不同的風格特點創作出相應的作品。同時,他強調要尊重和遵守文體規範,不能隨意破壞或違反。這壹思想反映了他對文學體裁的深刻理解和尊重,也反映了他對文學創作的嚴謹態度。
2、變異體和破碎體
黃庭堅不滿足於模仿和沿襲前人的作品,而是主張在繼承前人詩歌的基礎上進行創新。他認為詩歌創作的本質在於創新和變革,只有不斷創新和突破才能推動文學的發展和進步。
因此,他在詩歌創作中嘗試新的表現手法和技巧,註重個人感情和思想的表達,還借鑒了民歌、童謠等民間文學形式,豐富了詩歌的表現力和感染力。
3.什麽都好,很少好。
黃庭堅主張在文學創作中,廣泛涉獵各種文學體裁和表現手法,從中汲取營養,豐富自己的文學素養和創作能力。
在他看來,壹個優秀的作家應該具備多種才能和能力,不僅精通壹種文體,還能涉獵其他文體並靈活運用。這壹思想體現了他對文學創作的全面認識和廣泛參與,也體現了他對文學發展的深刻理解和遠見卓識。
黃庭堅文學思想的特點:
1,文學的社會功能與道德教育
黃庭堅強調文學在社會中的重要作用,認為文學應該承擔道德教育的責任,引導人們向善,維護社會秩序。
他的作品往往蘊含著勸誡和教育的意義,通過描寫生活瑣事或歷史故事來傳遞積極的價值觀和道德觀。這壹思想體現了黃庭堅對文學社會功能的深刻認識,也體現了他對文學教育作用的高度重視。
2.創新與個人風格的塑造
黃庭堅在文學創作中主張取胚代骨,即主張在繼承前人詩歌的基礎上進行創新。他主張將自己的思想感情和個人風格融入詩歌,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創作出真正具有獨特性和生命力的作品。這壹思想激發了黃庭堅在創作中的創新精神,也體現了他對個人風格的高度推崇和追求。
3.詞語的錘煉和準確表達
黃庭堅認為,文字是文學的基礎,好的文學作品必須建立在準確生動的文字基礎上。他在創作中註重文字的錘煉和運用,追求最準確、最生動的表達效果。
他作品中的每壹個字都經過了仔細的推敲和挑選,達到了完美的表達。這壹思想體現了黃庭堅對文字的敬畏和對文藝的嚴謹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