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文學(拉丁語literattira,來自litera,意為“壹封信”)是根據其最壹般的意義(進口)以文字形式保存下來的文學作品的集合;但就其具體含義而言,只包括那些屬於修辭學或者文學藝術的作品。
壹、這壹定義將所有在其領域內具有技術性和專業性的書籍排除在文獻分類之外——因此,所有只解釋科學或博學的書籍都被排除在外。——所以,換句話說,我們可以說,任何壹個國家的文學都是文學“巨著”的壹部分,它處理的是人們感興趣的話題,並以文學藝術的形式表現出來。
二。法語術語純文學?(字面意思是“優雅的信件”和“禮貌的文學”)有時在更嚴格的意義上被用作文學的同義詞。
1.2.文學格式的分類。就表現形式而言,文學作品可以分為兩類——韻文和詩歌。
1.2.1散文,按其機理來說,是壹種文學創作方法。按照這種創作方法,用非詩或非韻的方式排列詞語,構成句子。這是最常見的口頭或書面討論形式。
(註:散文,拉丁文prosa,相當於拉丁文prorsa(理解為oratio),來源於prorsus,意為“總是,直接”。)
1.2.2詩歌,按其機制來說,是壹種文學創作方法。根據這種創作方法,詞以有節奏的方式排列成句子。也就是固定數量的重讀和非重讀的詞,每行排列成詩的行。
(註:韻文,拉丁文韻文,“壹列壹行”,出自vertere,“變,轉”;因此,韻律行,其意義是延伸的,是韻律作品。)
必須明白,上述定義只考慮了這兩種文字作品的外在形式或外在機制。這壹點要更清楚地記在心裏,因為這個定義有很大的自由度,所以在使用詩歌、韻文、韻文、散文等等詞語時,極有可能造成混淆。比如,有時候,“詩”的意義或韻律被簡化為等同於“韻文”;有時,“韻文”的含義被擴大到等同於“詩”;有時,“韻”被用作詩歌的同義詞和散文的反義詞:例如-
“散文或韻文中尚未被吸引的東西”——彌爾頓。
(散文或韻文中從未嘗試過的東西)
另壹方面,“散文”常被用來表達平淡無奇的文學寫作,而不管其構詞是否符合韻律風格。
1.3.按物質分類。就寫作主題或本質特征而言,根據其最終目的,可分為多種類型:(1)告訴人們要理解,(2)影響他們的意誌,(3)表達快樂的感情。主要的文獻部門有:
(1)描述、敘述、闡述,其目的是告知,使讀者理解。
(2)口才,或說服,目的在於影響讀者的意誌。
(3)詩歌,其最大的特征功能是表達愉快的感情。
1.3.1描寫,或稱描述性寫作,是用語言表達壹定復雜程度的壹種寫作手法。
I .描述通常分為兩類:
a.?客觀——指感官能直接感受到的物體。
b.?主觀)——解釋——指大腦的感受和想法。
斯科特[sk?T]和拜倫[?拜爾?N]的作品就是這樣的典型代表。這兩位天才屬於同壹個學術流派,有著相似的主題。但是,司各特是客觀派,拜倫是主觀派。”斯科特詳細描述了他所有的場景。他滿足於客觀事物本身,並不尋求探索客觀事物表面之下的深層奧秘。另壹方面,拜倫善於抓住場景中的顯著特征,大膽生動地呈現場景,然後深入思考其背後隱藏的意義。& lt& ltMarmion & gt& gt【má:mj?n]中的戰鬥場面可以與
二。其他類型的作品幾乎都包含了描述——在敘述中,通常必須是壹系列的描述;在闡述或科學中,常常需要根據說明進行描述;在詩歌中,有如此多的描述性成分,以至於敘事詩被認為是壹種獨立的詩歌風格。
1.3.2記敘文,或者說記敘文寫作,就是闡述壹系列事務或事件的特點。
壹、與解說類似,敘事也有客觀和主觀之分。前者包括背誦所有外在事件,後者涉及精神變化的過程和事件的哲學發展。
二。就敘事本身而言,它比任何其他文體形式包含更多的元素。例如,無論作者如何記錄外部事件,客觀敘述的形式都是不可避免的:(a)普通的外部歷史和傳記,(b)散文和小說,(c)史詩、歌謠和節奏浪漫,(d)。同樣,當需要解釋原理的進步時,主觀的敘事形式是不可避免的:(a)哲學史和傳記,(b)人物小說,(c)現代史詩(相對於古代史詩),例如< & lt神曲& gt& gt(但丁['d?Nti])(d)戲劇文學,(e)抒情詩,比如,
1.3.3闡述,或者說解釋性文字,是對事實或原理的討論,通過合理的推理得出結論。這種解釋的藝術被用來表達人類所有的思想或認知;因此,有許多形式的解釋風格,其中,主要有:(a)論文,或完全主觀的表達,(b)散文,或簡明闡述的主題,(c)社論文章,和(d)哲學詩。
1.3.4口才,或稱說服力,是壹種尋求提供論據或理由來影響讀者意誌,或任何其他有傾向性的觀點來影響讀者決策意誌的文體。
壹、根據亞裏士多德[r?st?t(?)l](亞裏士多德),口才可以分為三類:1。審議,2。司法和3。感情外露。貝恩[bein]分為四類:1。法庭辯護,2。政治辯論,3。論壇講座,4。道德勸說。貝恩的第二分類與亞裏士多德的第壹分類壹致,貝恩的第四分類與亞裏士多德的第三分類壹致。顯然,貝恩的第三種分類是現代的言語分類。
二。勸還是勸,可以用任何或全部簡單的溝通方式——描述、敘述、闡述。
詩歌(1.3.5)是壹門好的藝術,是壹種通過語言的運用來傳達思想的操作方法。
我?貝恩教授說,“詩歌通常與繪畫、雕塑、建築和音樂是壹致的;它的特殊標誌來自於使用的工具。繪畫以色彩為基礎,建築以形狀為基礎,音樂以特殊的聲音類型為基礎,詩歌以語言的意義和形式為基礎。”把這首詩的定義和作為韻文同義詞的poerty聯系起來,就可以看出詩歌在本質和形式上是多麽的不同。的確,詩歌有如此徹底的令人興奮和鼓舞的想象力,它甚至可以披上散文的外衣。
二。詩歌分為以下幾種風格:
(1)敘事詩,包括,(壹)史詩,例如,
②抒情詩,包括(壹)歌唱、世俗和宗教;(b)頌詩,如德萊頓的< >亞歷山大的盛宴;(c)挽歌,比如格雷[gre?]
③戲劇詩,包括悲劇,例如,
(4)敘事詩(描述性?詩),比如湯姆森[?t?ms?
(5)說教詩,比如華茲華斯['w?:dzw?
(6)田園詩歌,比如艾倫·拉姆齊[l?n,r?Mzei]
(7)諷刺詩,比如巴特勒[?b?tl?(r)]< >【hjúdibr?s].
(8)幽默詩(?幽默的詩歌),比如考珀['ku:p?]
1.3.6詩歌的韻文(範圍較窄的詩歌,狹義上的詩歌)——詩歌分為兩類——韻文和無韻詩(無韻)。
(1)韻詩是指每行末尾單詞發音壹致的文體。
(2)素體詩由五步或五步半的抑揚格詩組成。
抑揚格步法由壹個非重讀音節後跟壹個重讀音節組成,如preparation和communication。
1.4.韻律學是修辭學的壹個分支,研究詩歌的節奏,也就是如何寫詩。
我不打算在這個題目裏深入研究韻律的細節,但是很多修辭學教材裏都有完整的研究。斯溫頓的& gt本文對這壹問題進行了簡要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