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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手抄報寫什麽?

壹、中國禁毒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多年來,我國政府制定並實施了壹系列以“禁毒”為根本目標的方針政策,對預防毒品危害、遏制毒品蔓延發揮了重要作用。

1,禁毒是我國的壹項基本國策。

禁毒關系到國家興亡,民族存亡。我國政府把禁毒作為壹項基本國策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規定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逐級建立責任制,確保禁毒工作常抓不懈。

2、堅持“四禁並舉、預防為主、嚴格執法、綜合治理的禁毒方針。

中國堅持禁煙、禁販、禁種、禁“四禁”並舉的禁毒方針,預防為主,嚴格執法,綜合治理,減少毒品需求和毒品供應並重,嚴厲打擊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等違法犯罪活動。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教育、醫療等手段,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參與禁毒鬥爭,綜合治理毒品問題。

3、堅持依法開展禁毒工作。

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建立健全禁毒法規體系,依法管理和控制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有效預防和打擊各類毒品違法犯罪活動,開展戒毒治療和康復,矯治和挽救吸毒人員,確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軌道上進行。

4.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禁毒合作。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參與國際禁毒事務,在國際禁毒領域認真履行三項主張:堅持廣泛參與和負責任的原則;全面實施綜合、平衡的國際禁毒戰略;高度重視替代發展,推動從根本上解決毒品問題。

二、禁毒常識

1.什麽是毒品?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 * *)、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能夠使人體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2.什麽是麻醉藥品?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有哪些?

麻醉藥品是指受國際禁毒公約和我國法律管制,連續使用後易產生身心依賴和成癮傾向的毒品。

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包括:阿片類藥物、可卡因、可待因、大麻、合成麻醉藥品和衛生部指定的其他成癮藥物、藥用植物及其制劑等。,*** 7大類,* * 118大類。

3.什麽是興奮劑?常見的有哪些?

興奮劑是加速和增強中樞神經系統活動,使人處於強烈興奮狀態的成癮精神藥物。興奮劑種類繁多,大部分是人工合成的。常見的有:苯丙胺(* * * *)、苯丙胺衍生物MDMA、MDA(搖頭丸)、可卡因、咖啡因等。

4.吸毒會引起哪些並發癥?

(1)營養不良;(2)對呼吸道的損害;(3)易患各種性傳播疾病;(四)傳染病;(5)對血管的損害;(6)損害神經系統(7)引起性功能障礙;(8)精神病性癥狀;(9)腎臟疾病;(10)艾滋病。

三、我國關於藥品違法行為的法律規定

1,我國法律主要規定了五種藥品違法行為:

(1)非法持有毒品。是指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毒品數量極少,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非法持有毒品的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拘留的期限為15日。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可以沒收藥品。

(2)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行為。指非法種植幼齡小米、大麻等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下,無其他情形的。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行為,應當由公安機關予以拘留,拘留期限為15日。也可以處以不超過3000元的罰款。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三)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種苗的違法行為。是指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種苗,情節輕微,足以構成犯罪的行為。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種苗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原植物的種子和幼苗應予沒收。

(四)吸食、註射毒品的違法行為。是指以各種方式吸食、註射毒品的行為。對吸食、註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沒收毒品和吸食、註射毒品的器具。可以免於處罰。吸毒人員吸食、註射毒品的,除依照上述規定處罰外,還應當強制戒毒。強制戒毒後吸食、註射毒品的,可以給予勞動教養,勞動教養期間強制戒毒。

(五)走私、非法買賣、運輸易制毒物品的違法行為。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走私、非法買賣、運輸易制毒特殊化學品,數量較小,足以構成犯罪的行為。走私的,依照海關法的有關規定處罰;對非法買賣、運輸易制毒物品的違法行為,依照有關行政法規處罰。

2.我國刑法規定的毒品犯罪罪名有哪些?

(1)走私毒品罪(第347條);

(2)銷售、運輸、制造毒品罪(第347條);

(3)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

(4)窩藏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

(5)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物罪(第349條);

(6)走私毒品罪(第三百五十條);

(7)非法買賣毒品罪(第三百五十條);

(8)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65438條+0);

(9)非法買賣、運輸、攜帶、私藏毒品原植物種子、種苗罪(第352條);

(10)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第三百五十三條);

(11)強迫他人吸毒罪(第三百五十三條);

(12)其他人的主機(第354條);

(13)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第三百五十五條)。

四、案例回放

永遠不要卷入毒品。

“我曾經有壹個幸福的家庭,有壹個溫柔美麗的妻子和活潑可愛的孩子。但自從接觸了毒品這個惡魔,最後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毀了我的壹生。”這是吸毒人員王軍(化名)回顧自己10年吸毒史時的深深自責。

“在我的記憶中,從懂事開始,我就有壹個幸福和睦的家庭。父母都是高級知識分子,家庭經濟富裕。我在1983鐵路部門工作,經常南走北走,收入很高。”

“1995年初,我在廣州出差,碰巧遇到壹個多年不見的好朋友。後來我多次去他家玩。因為工作的原因,我得了嚴重的胃潰瘍,發作的時候非常痛苦。剛被壹個朋友看到過壹次。他拿出壹包白粉,讓我吸幾口。服用後止痛效果出奇的好。後來知道是海洛因,第壹次吸完就沒什麽反應了。雖然心裏忐忑,但也沒放在心上。後來肚子疼又發作了,就抽了幾次,不知不覺就上癮了。壹年後,我感受到了這個‘白鬼子’的恐怖。吸毒不僅僅是為了治療胃痛,而是為了滿足心理需求。我服用的劑量已經增加到每天2克。為了省錢,我從抽煙換成了靜脈註射。即便如此,每月支出也就三四萬元。”

“我愛人知道我吸毒後,苦口婆心勸我,陪我去了長沙兩個月。但是人壹旦染上毒品,生理上戒掉相對容易,心理上戒掉卻非常困難。我壹次次戒毒,壹次次復吸。1997,家裏多年的積蓄被我揮霍壹空。為了解決毒資,我把新裝修的單位集資房半價賣了。我愛人知道後,再也忍無可忍,離開了我。”

“為了盡快擺脫毒癮,我媽辦理了提前退休的手續,每天到處跟著我,督促我。2000年,因為吸毒引發的事件,我被判緩刑壹年半。後來因為吸毒,在緩刑期間又犯了罪,被送進了勞教所。母親終於承受不了打擊,憤然自殺。她在遺書裏說,每天都怕我,出門不敢見警察,在家不敢接電話,已經心灰意冷。2004年,父親也在工作中突發疾病去世。他們的離開對我打擊很大。我曾經以為父母還小,還有大把的時間來報答養育他們的恩情,但是因為我不孝,他們什麽都不享受。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兒子現在已經10多歲了。這些年來,他壹直和我兩個姐姐住在珠海。兒子在別人面前擡不起頭,性格變得很孤僻。每次見到我,他總是流著淚勸我停止吸毒。我付不起學費和生活費。我羞於看我的孩子。”

“為了吸毒,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錢,至少幾十萬。我每天只想做壹件事:換錢換白粉。為了拿到毒資,任何禮儀和羞恥,任何親情和真誠都可以拋之腦後。壹開始,我對家人和朋友撒了謊。沒人能騙我。我做過各種各樣的壞事。人壹旦染上毒品,就會改變妳的生活,摧毀人的尊嚴,喪失人的本性。”

“壹日吸毒,終身戒毒。我無數次下定決心戒毒。我去過長沙,懷化,廣州,前前後後去過七八次戒毒所,但每次出來總是和以前圈子裏的人混在壹起,不斷復發。毒癮像魔鬼壹樣困擾著我。這壹次,我在州戒毒所呆了半年。我真的想徹底戒掉,安定下來,認真做點事,讓父母在九泉之下也能安心。這是我現在最大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