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時期的沈全祺和宋文誌對格律詩的形成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進壹步發展了南朝齊永明時期沈約註重韻律和對仗的新體詩,使格律詩在字、韻、級、對偶等方面有了嚴格的規則,並十分註重對仗和對偶。元稹在《唐工部元外郎杜君墓序》中首次記載了“韻”的命名,於是沈、宋的名字成為韻定型的標誌。
此外,堅持右律也是格律詩的重要組成部分,逐漸被普通詩人所遵守,影響很大,為現代詩歌的建立和發展做出了貢獻。當這種格律運用到五言詩、七言詩上,就成了格律詩;應用到四六篇散文上,就成了格律散文。其特點是句子分為音步,包括雙音步和單音步。比如壹首五言律詩,有兩音步和壹音步,平音步相互交錯。七言律詩是在五言律詩的基礎上增加壹個平仄步。
總的來說,沈全祺、宋以及後來的許多詩人對格律詩定型的貢獻,主要體現在他們對音律、對仗的深入研究和實踐,使格律詩在形式上更加規範,內容上更加豐富多彩。他們的作品不僅推動了唐詩乃至整個古代詩歌藝術的發展,而且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