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重讀博爾赫斯小說的魅力。他的文學作品的壹個特點就是對無限、時間、永恒、瞬間等抽象的哲學概念非常感興趣。這背後折射出的是博爾赫斯對理性之美的理解。在他的作品中,自然之美不是混亂無序之美,而是經過數學精確計算和設計的系統之美。這種美不是感性的,也不是模糊的,而是可以被理性清晰地感知和描述的。換句話說,無限和永恒這兩個概念,並不是說不清楚、說不清楚的“不可描述的東西”,而是真實的存在。這種想法與現代主義藝術中“說不可說”的嘗試不謀而合,維特根斯坦說:“壹切不能說的都必須保持沈默”。然而,現代主義藝術家幾乎總是在挑戰不可言說的東西。“意識流小說試圖用文字描述人的主觀內心,超現實主義藝術試圖用畫面呈現隱藏在和諧表象下的荒誕。而博爾赫斯則試圖用可感的、具體的文學形式來描述永恒、無限等最理性、最抽象的哲學概念。所以,我覺得博爾赫斯的氣質和羅素很像。作為數學家和哲學家,羅素在1950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這既顯示了他跨學科的全方位能力,也體現了他將文字與哲學思維融為壹體,賦予感性事物以理性內核的能力。他們都是理性美的表達者和代言人。
當然,這裏所說的理性之美並不是指人的理性。事實上,在博爾赫斯的作品中,人的理性在時間和存在面前是極其脆弱和有限的。比如《沙之書》中主人公對壹本無窮無盡的書的恐懼,反映了人類理性在無限面前的渺小。所以我想說的是,這種美的形式是理性的,是可以被理性感知的,但同時又是不可能被人類理性完全理解或掌握的。換句話說,這裏的理性更像是壹種獨立的“絕對理性”,壹種柏拉圖口中的理想世界,壹種只屬於上帝的理性。
這也解釋了博爾赫斯對“語言和文字”這壹形象的偏愛。在沙之書裏,無盡是壹本書,自然包含無盡的文字;在上帝的話語中,動物皮毛的圖案和山川的紋理都是上帝在大自然中書寫的。在《神秘的奇跡》中,上帝是壹個詞,藏在壹本書的壹章裏。我認為博爾赫斯對語言和寫作的癡迷是他偏愛理性之美的證明。正如拉康所說,符號系統(即語言和文字)就是所謂的“符號世界”,是對原始的、自然的、原本獨立存在的、沒有意義和名稱的“現實世界”的壹種歸納和總結。換句話說,語言和文字本身就是現實的理性濃縮,是理性的結構體系,本身就代表理性。“現實世界”是混亂的、模糊的、不規則的;“符號世界”(語言、文字等符號系統)是有邏輯的、清晰的、有規律的。因此,語言和文字系統的美是理性的美。
這讓我想起了上個世紀西方哲學中的“結構主義”思潮。在結構主義者看來,語言是壹個結構化的系統。那麽,我們是否可以說博爾赫斯筆下的現實世界也是壹個具有某種結構和規律的系統呢?這種制度和規律是潛伏的,秘密的,不容易被凡人察覺的,因為它可能是上帝用天道之語悄悄寫下的。然而,壹旦我們瞥見它,就會感受到難以形容的震撼和驚心動魄的力量。
同樣,前面提到的兩本關於“人工設計”的小說也是“理性美”的代表。在故事中,自然事件的發生不是無規律的巧合,而是精確的、人為設計的事件。這個規律,這個設計,就是理性之美。
卡爾維諾在《美國講義》中說,博爾赫斯給文學的表達方式帶來了壹場革命。他發明了壹種講故事的方式,就是他發明了壹個作者和壹部作品,然後自己去描述和評論作者的生平或者作品的特點。這往往導致讀者完全分不清作品中哪些信息是真實的,哪些文字是虛構的。也許,這正是博爾赫斯刻意模糊文字與現實、理性與感性的方式。他把真相放進壹個虛構的寫作系統,從而給混沌壹個法則。從這個意義上說,《小說集》這本書的名字可能是對博爾赫斯作品最恰當的概括。因為他的作品是虛構的再虛構,是宏大的雙重虛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