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的前六句說:今天的宴會真是棒極了!這種快樂簡直令人不安。我們就彈古箏吧。彈出的音多優雅啊!那是最時尚的音樂,太棒了!有德之人通過音樂表達自己的意見,懂音樂就能聽出它的真諦。在這裏,詩人首先談到了宴會及其音樂的美。通過酒席音樂,介紹懂音樂的人。
然後抒情主人公說:真正的意思其實是目前普通人的共同願望,只是沒有人會說清楚。大家都能理解,但不是意思不可說,而是不想說。這樣既突出了“妙新聲”,又能“識其樂,聽其真”,為以後表達自己對生活的理解和思考打下堅實的基礎。
背後是對人生的思考:人生就像壹個住酒店的旅行者。像灰塵壹樣,突然被大風吹走。詩人在這裏說的是,人生短暫,卻在歲月中漂泊,虛度光陰,人生的價值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
既然“命在旦夕,選突然塵埃落定”,那麽“何不誌存高遠,先走好路?”為什麽不搶先壹步帶頭呢?這樣既能享受財富,又不浪費生命,體現了人生的價值。
最後,主人公說:不要因為貧窮而悲傷沮喪,不要因為沮喪而苦苦折磨自己。說出妳的想法,不要藏在心裏。“不要窮”就是勸讀書人不要死抱著窮不放。可以說,詩人是在規勸士人,對應的是“何不誌存高遠”的修辭基調,更好地強調了“誌存高遠,行在路上”的迫切心情。換句話說,人生要有所為,有所說,有所行。人有“使德唱高言,知歌聽其理”的能力,所以必須表現出來。
男主角說這話時興致勃勃,滿心歡喜,直言不諱。中間有很多贊美和恭維。談“宴”,用“善”“喜”,是“難老”。說“彈箏”,用“逸”、“新聲”、“迷”、“使(美)德”、“高話”。說到奪取高而重要的位置,還用了壹個很美的比喻:趕鞭,沖鋒陷陣。全詩通過音樂之美,告訴讀書人,或者說是有誌之士,要勇於直言,要勇於奮鬥,要“先走壹步路”,不要為了面子而死,要吃苦。這樣,對人生來說才是有意義的,有價值的。由此可見,這首詩真是婉約而深刻。其中蘊含哲學,涉及壹系列人生問題和社會問題,發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