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在葉芝1933的《旋梯及其他詩》中,是題為《或許為音樂而作的詞》的壹組詩中的第15首詩。對了,歌曲《長時間沈默後》(演講長時間沈默後;這是正確的,/所有其他情人被疏遠或死亡,/...)就是同組的17詩。
我在學校圖書館查了葉芝的詩,在麥克米倫公司1957年出版的《W.B. Years的詩》綜藝朗姆酒版中找到了原文,第521頁。經核實,拼寫或標點沒有錯誤。
三件事
啊,殘酷的死亡,還我三樣東西
唱著海岸上的骨頭;
壹個孩子發現了他所缺乏的壹切,
無論是快樂還是休息,
在我豐盈的胸膛上':
壹根在風中泛白風幹的骨頭。
女人知道的三件親愛的事
唱著海岸上的骨頭;
壹個人,如果我這樣抱著他
當我的身體活著的時候
發現生活給予的所有快樂:
壹根在風中泛白風幹的骨頭。
我想到的第三件事是
唱著海岸上的壹根骨頭,
那天早上我遇見了
面對我真正的男人
伸伸懶腰,打打呵欠:
壹根在風中泛白風幹的骨頭。
(我想提醒妳,每首詩中“岸上唱了壹根骨頭”和“壹根骨頭在風中泛白和驅趕”的句子都是斜體。另外,這本書所有的詩都是大寫字母,這裏保留大寫字母。)
考慮到壹些學生可能希望將此用作引用,請以MLA格式編寫版權信息,如下所示:
葉芝《三件事》。葉芝詩集的集註版。由…編輯彼得·奧爾特和拉塞爾·k·阿爾斯帕奇。紐約:麥克米倫,1957。521.打印。
(友情提示:W.B .年的詩集集註版要用斜體寫。至於MLA是什麽,百度會告訴妳~)
我可以向您保證,以上所有信息都是準確的。引用是用MLA的最新版本寫的——所以有“打印”這個詞。舊版本裏沒有。
無論如何,比較規範的寫法是MLA裏關於引用電子資源的那種——我比較懶,這裏就不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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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壹件事不會不愉快。我在壹些網頁上看到文章——比如《我們壹起浪漫吧》《性感打哈欠》(可以百度搜索)——用這首詩舉例說明打哈欠和性感有關。說得好聽點,就是典型的斷章取義!(不客氣的是“胡說八道”之類的...)更糟糕的是,翻譯莫名其妙,相當扯淡。。。翻譯真的很不負責任。
錯誤的翻譯是:註意,是錯誤的翻譯!!
“我不想放棄的第三件事”
海邊的骨頭在歌唱
“那是壹天早上,我醒來的時候。
妳可以面對妳愛的女人。
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哈欠
看看這首詩的原文。很明顯,這裏的“我”就是那在岸邊歌唱的海白枯骨。從第二段和第三段來看,是個女的。在第三節中,他/她看到的是“我真正的男人”啊!怎麽翻譯成“心愛的女人”?!
從時態來看,譯文中表達可能性的不是“can”。
還有其他錯誤..................
在我寫我的譯文之前,我把句子結構、意思和意義分析如下。
第三節,骨頭唱的東西,為了方便看句子結構,可以這樣寫:
第三件事(即...)就是那天早上(我遇見的時候...並且做到了...伸個懶腰,打個哈欠.
所以,為了理解句子的意思,妳可以先這樣分析句子結構:
That in that morning是形容詞,不是表語從句的引導詞;
“當我……”是修飾那個早晨的定語從句;
在這個定語從句中,met和did stretch和哈欠應該是並列結構,動詞性質,並由and連接;After是副詞,和after壹樣,表示“那之後”,而不是介詞——if after被看作是介詞,以伸懶腰、打哈欠為賓語,did是無意義的,沒有意義。所以,伸懶腰和打哈欠都是動詞,did是用來強調的,did在“我確實看見她了。”
去掉令人困惑的did,替換令人困惑的after。坐標結構全部大寫,骨頭說的話可以這樣改寫,如下:
我還記得的第三件事是,那天早上,當我和我真正的男人面對面時,我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哈欠。
先解釋兩個詞的意思,再得到翻譯。
首先,這裏的“然而”可以被朗文解釋為“用來表示某物甚至比它以前更多,或者是對以前存在的東西的補充”,即“仍然;“又”的意思
其次,權利是壹個很正式的詞,壹般指“根據法律上或道德上正確的或應該做的”,即“正義;合法。”當葉芝寫這首詩的時候,這個詞還有別的意思嗎?現在無法核實。我想,結合第二節,可以說這裏的“正當的人”是“壹個(不壹定喜歡,但是)應該結婚的人”。如果理解為“老公”,“那天早上我和老公面對面的時候”就莫名其妙了!要說“在老公身邊醒來”,絕對不會這麽寫,感覺不對。
用句子(不是以詩的形式)翻譯第三節中骨頭所唱的東西,保留難以翻譯的正人君子是:
然後我想到了第三件事——那天早上,與我的意中人面對面,我記得在那之後,我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哈欠。
意譯:still被譯為“然後”;Did的重音寫成“我記得”和“大(打哈欠)”
原譯者,我不知道ta是怎麽把rightful man翻譯成“心愛的女人”的。。。OTZ既然對ta說了“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呵欠,面對面地打著……”,顯然ta已經顛倒了順序。“是”,時態的理解有問題——原文沒有could或者would這樣的東西,而是用了簡單的過去式,表示已經發生的事情,簡而言之就是回憶。至於“醒來”,是譯者翻譯的延伸,基於這個誤解——TA認為這裏說的是在愛人身邊醒來的情況。“不甘心放棄”絕對是誤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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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慮押韻,仔細選擇用詞和句子長度,我的翻譯如下:
“然後我想起了第三件事。”
海岸上的骨頭在歌唱,
“那天早上,我看見了。
我配得上的人,和他面對面,
我記得,然後我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哈欠。"
唱歌是沙灘上壹塊“被海浪刷白,被海風吹幹”的骨頭!這是女人的骨頭。想想看,誰死後屍骨不在墳墓裏,而是留在沙灘上,幹幹的,被海浪沖得發白。。。我所能想到的(雖然我可能做過頭了...)是壹個女人死在海裏(自殺?),白骨沖到沙灘上,唱著往事。
什麽“從現在開始,可以完全確定,打哈欠與呼吸、進化、道德、禁忌無關,而僅僅是性感”。。。對詩歌有錯誤的理解,怎麽可能讓人信服?雖然用這個例子來說明“打哈欠”和“性”的是外國科學家,而不是用錯譯法的人,但結合上面的分析,這些外國科學家顯然是不理解原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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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葉芝在《詩歌的象征意義》壹文中談到節奏時,他說昏昏欲睡的狀態有利於詩歌創作。(“節奏的目的...是延長沈思的時刻,我們既睡著又醒著的時刻,這是創造的時刻,通過用壹種誘人的單調使我們安靜,同時它使我們在各種變化中醒來,使我們保持在那種也許是真正的恍惚狀態中,在那種狀態中,從意誌的壓力中解放出來的心靈在符號中展開。”)後來說,當真正的恍惚、瘋狂或深度冥想使靈魂從除了自己的沖動之外的每壹個沖動中抽離時,靈魂在符號中運動並在符號中展開。(本文英文原文在網上很容易找到——用英文搜索引擎。)
我不禁想,這些科學家考慮過葉芝自己對“打哈欠”的理解嗎?幸好這首詩裏的哈欠與詩歌創作無關,否則又多了壹個證據證明那些科學家的想法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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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在這裏能看到多少讀者,也不知道這麽久以來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打了多少個哈欠~(攤手)!謝謝妳的提問。^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