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是中國古代文論中的壹個重要概念。古人認為意義本來就是抽象的。心靈,像壹個外在的具體物體;意義來自內心。並借助圖像來表達,其實是意義的寄托。詩歌創作的過程是壹個觀察、感受、醞釀、表達的過程,是壹個再現生活的過程。
作者對外界事物有感覺,並將其托付給壹個選定的具體意象,使之融入作者自身的情感色彩,也使讀者能據此讀詩。心進行二度創作,在還原詩人所見所感的基礎上滲透自己的情感色彩。
構造意象的方法大致可分為賦、比、興三類。
傅,也就是通常說的直接寫壹下。在作者看來,壹個形象已經具備了表達自己感情的特性,可以直接利用這個形象直接投射感情。比較,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把作者的感受用不同的方式與其他事物、明喻、暗喻或象征進行比較,直接把自己的感受與人或事物進行比較,使之具有人或事物的特征。興,即“先說別的事,使詞傳唱。”
詩歌中的意象組合方式多種多樣,更容易表達感情。平行組合,將幾組具體的形象並列;對比組合,即選擇兩組或多組對象,兩兩相對,相互映襯;荒誕組合是兩個或兩個以上沒有邏輯、合乎邏輯的形象的組合,即現實中不可能發生的存在。但是在心理感受上可以實現。
意象與美育有著不解之緣,只有意象優美的詩歌才能給讀者以美感。能否創造出新穎獨特的美的形象,是衡量詩歌成功的標誌之壹。我們在解讀這些意象時,感受到它們所代表的強烈思想感情的復雜含義,使我們從藝術的角度體會到這首詩獨特的審美趣味,也感受到詩人的內在精神與詩中意象的壹致性。所以,讀詩,首先要理解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