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出現了壹個很有意思的詞——“冢”。在基甸之前,沒有壹個士師這樣描述他們的生活,而是「太平了XX年」(3: 11,30;5:31)。即使是小法官尚卡爾也沒有記錄死亡和埋葬。只有在基甸之後,每壹個法官——包括小法官——才描述他們的死亡和埋葬。
這讓我們很好奇,為什麽?
法官的記錄似乎在用壹種逐漸變化的視角,讓我們知道法官的人生真正看重的是什麽。這六位評委按壹定順序排列:1/2/3。
似乎法官記錄的作者們向我們展示了他們在“拯救”的使命中越來越失職。而且在對家人福祉的關心中,他越來越“辛苦”。
正如劉廣起博士所說,這裏有三種人:
第壹個,像埃隆,只提到了他的死亡;
第二個像拯救以色列人的托拉;
第三種人是睚珥、伊布贊、押頓。他們有很多孩子和很大的權力。
主啊,我是哪種人?我是不是在死前才來的,就像埃隆壹樣?還是像朵拉壹樣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或者說,是單純的為了自己的人生奮鬥經營,卻不會在妳面前被人記住?
主啊,請讓我選擇朵拉的生活,過壹種值得妳懷念的生活。正如詩中所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