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年冬天的壹天,魯迅先生急著去S門。途中,他雇的黃包車車把壹個衣衫襤褸的老婆婆撞倒了。當時魯迅先生認為是她自己撞了車把,沒有受傷,就讓司機趕緊離開,不要理會老婆婆。但馬車夫沒有理會魯迅先生的話,而是跑過去把老婆婆扶了起來,問她是怎麽受傷的,並把她送到警察局檢查。司機的行為讓魯迅先生覺得自己的形象不再卑微,反而變得很高大。同時,魯迅先生覺得自己的人格如此渺小,出於愧疚,讓警察拿了壹把銅錢給司機。並以此作為自己未來生活的壹面鏡子。
中心
魯迅的《壹件小事》通過發生在我和馬車夫之間的壹件小事,刻畫了壹個有愛心、有愛心、勇於承擔責任的淳樸馬車夫,從人性的角度給予下層勞動人民以同情和尊重。
作品中的“我”形象
文章中,司機的責任心和我的自私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增加了我的渺小感,凸顯了司機的偉大。這種反差之美,就在於用間接含蓄的筆墨突出了勞動者的樸實無私。文末,魯迅先生的罪惡感從未抹去,壹直在鞭策著他:教他如何做人,教他知恥,教他改過自新,也增加了他的勇氣和希望。表現了壹個具有小資產階級思想的知識分子“我”對黑暗社會不滿,積極追求進步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