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世很多人指責李鴻章是漢奸,但這種評價過於片面。李鴻章確實代表清朝簽了很多條約。他主持了《煙臺條約》、《中法新約》、《馬關條約》的簽訂,但在這個過程中,李鴻章始終為國家爭取最大利益。
這個罪不應該怪李鴻章。罪魁禍首是腐朽落後的清朝。李鴻章更像是壹個擋箭牌和替罪羊。國家強大了,外交官才能為國家爭取更多的利益,國家弱小了,外交官就無能為力了。李鴻章對近代中國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不可能壹棍子打倒壹個人。
李鴻章對中華民族發展的貢獻還是很大的。推進軍事現代化進程,建立屬於自己國家的北洋艦隊,進行現代軍事改革,培養新時代軍事人才。《辛醜條約》是李鴻章代表清朝簽訂的最後壹個不平等條約。此後,李鴻章病逝於北京,享年79歲。李鴻章是有爭議的,後人對他的評價不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