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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幸福的定義”

幸福的定義是指人們在無憂無慮、隨心所欲地體驗自己理想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時所產生的心理滿足感。說明幸福是人們對理想生活滿意的主觀感受,是自然的、發自內心的感受,而不是客觀標準。自己快樂與否,不是別人評判的;相反,妳無法判斷別人幸福與否。理想生活的標準因人而異。世界上沒有兩個人的條件完全壹樣,但他們都能得到幸福。現實生活中,達官貴人、有錢人不壹定有持久的幸福,普通人也不壹定沒有幸福。關鍵是他們是否具備定義中的所有條件。幸福不壹定持久。幸福可能會隨著思想、身體、生活、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有幸福感的人,思想和心態壹定是無憂無慮的。壹個煩惱和擔憂的人不會感到快樂。有幸福感的人,在他們的理想生活中,他們的言論和行為壹定是任意的。就是暢所欲言,自由自願的去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而不是被約束和強迫去做事情。

這本書講述了幾個對生活充滿熱情,勇於追求理想的年輕人的故事。從大學到工作,他們面對矛盾、選擇、挫折,去感受生活的真諦和幸福。“其實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幸福時期,幸福壹直以她獨特的方式伴隨著我們。很多人總是愛開心,只有通過比較才能發現自己是否開心。其實幸福不是用來比較的,也不需要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