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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高峰·擊鼓》全文是什麽意思?

《詩經》全文中,高峰和擊鼓的意思如下:

鼓聲沈悶無趣,鼓勵士兵上戰場。人們留在中國建造曹的城市,而我是唯壹壹個跑到南方的人。

將軍孫子忠將在陳和宋之間斡旋。很長壹段時間不準回家,讓人難過。

紮營有家,就不能把馬拴牢了,迷路了。我能在哪裏找到它?原來馬在林下。

“來了又走,是生是死,”我向妳發誓。緊緊握住妳的手,“永遠和妳在壹起”。

嘆息著離開妳很久,很難再遇見妳。嘆息相隔太遠,無法實現那個誓言。

壹、原文:

鼓聲沈悶,士兵積極使用。曹屠國城,我獨自南行。

出自孫子仲、陳平和宋。不,我要回家。我很擔心。

妳住在哪裏?失去了他的馬?為了它?在森林下面。

生死慷慨,子成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我很富有,但我還活著。對不起,但是我相信它。

二、鑒賞:

《郭峰高峰擊鼓》是中國古代第壹部詩歌總集《詩經》中壹首典型的戰爭詩。這是壹個遠赴異國他鄉,久久不能歸家的士兵唱的壹首想家的歌。全詩共五章,每章四句。前三章請人講述出征的故事,密密麻麻,如怨如泣如訴;後兩章描寫了士兵之間的相互鼓勵,同生共死,感人至深。這首詩描寫了長期作戰的士卒的悲哀。其中對軍人感情的描寫是“生死”和“子成”。“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也用來形容後世夫妻之間的深情厚誼。

三、背景:

關於這首詩的背景,有幾種不同的說法。其壹是四年(公元前719),魏之子(前人亦稱徐)與宋、陳、蔡聯合,共同打敗鄭。這壹理論是由《毛詩序》發起的:“擊鼓”怨國。”“魏州力勸用兵暴動,使公孫文忠與陳、宋平起平坐,國人怨他勇武無禮。”借《左傳》藏齊桓公四年之事,策動朝野攻打鄭。到了四年(公元前719)夏,魏聯合陳、宋、蔡攻打鄭。徐正伯認為是指同年秋,衛國再次伐鄭,搶鄭的莊稼。在這兩次戰爭之間,士兵駐紮在陳和宋(石潭)。另壹個是清代姚繼衡在《詩經》中提出的“魯十二年(公元前597年),魏穆公出兵救陳”,說:“此乃魏穆公於清朝南北結盟,要求陳為宋所伐,平定陳宋之難,繁榮軍隊,故出於怨恨而寫此詩。"姚紀恒以為《毛詩序》說"不與經諧者為六",其實是春秋十二年金所截。清代學者方雨潤把原始的《詩經》視為“不思則退之詩”。現在,許多人認為姚說的更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