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個人看來,可以註意詩歌的語氣搭配,但不必刻意遵守什麽格律。
詩歌,本來是不寫進法律的,是唐宋以來詩歌研究者所做的總結,直到清代才完善(但也是僵化的)。詩歌在唐代達到頂峰,但唐詩中有很多“離經叛道”的詩人,於是有人發明了“難救”這個概念來依附於它。盡管如此,還是有大量的唐詩是不能越軌的,比如李白的詩,更不用說唐朝以前曹植的詩了。真實的是,前人有詩在先,後人有章可循,很荒謬。
總之,寫詩時註意語氣搭配是對的,這樣才能讀得好,但刻意遵守任何格律都是不對的——但不排除有些詩人用詞技巧高超,在這樣的限制下也能做出好詩(屬於詩人的作品,不屬於格律)。後者的藝術表現類似於給任何壹首詩都加上“奔川”的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