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能力是教學的重要目標。只教知識不培養能力的教學,只能把學生變成書呆子,不能把學生培養成會思考、會說話、能勝任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課堂教學的能力目標應體現課程標準的要求,特別是在“個性”和“創造性”方面。“個性”是指每個學生的耳、眼、口、腦、手在課堂教學中反映的速度不同。有些學生擅長聽,有些學生擅長看,有些學生擅長說,有些學生擅長想,有些學生擅長做。教師要找出每個學生“聽、看、說、想、做”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學活動,發展學生的個性。“創意”,通俗地說,就是別人沒說過的,別人沒做過的,別人沒生產過的。在課堂教學中,教師應該激發學生的創造力,這是教學的最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