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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也是有生育計劃的。

中國古代長期實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國民生育。然而,“少生孩子”和“好孩子”的說法由來已久。

越國:生三胞胎。

可以享受“免費奶媽”。“我是誰?別問了!”

據史料記載,戰國初期,中國總人口只有654.38+00萬。到秦始皇統壹六國時,全國人口翻了壹番,達到約2000萬。當時東周皇族衰落,諸侯國爭霸,戰亂不斷,導致大量人口死亡,但人口不減反增,這是當時諸侯國實行鼓勵多生孩子的“計劃生育”政策的結果。

這期間“計劃生育”即將開春,但以錢為本的家庭並沒有雇傭長工。政策執行最堅決,幾個國家跨界的時候。

吳越在越國之戰中戰敗,越王勾踐為了生計,推行強國戰略。其中壹項重要措施就是鼓勵生育,增加自己的軍隊和勞動力。勾踐當時的獎勵政策非常優厚,根據《國語?越南人》載:“生壹夫(男孩),兩壺酒,壹條狗;生個女人,兩壺酒,壹只海豚。“就是生男孩的話,獎品是兩壺好酒和壹條狗;如果寶寶是女孩,獎品是兩壺好酒和壹頭豬。越南還對孕婦實行“公費醫療保險”。產婦分娩時,只要通知* * *,醫生很快就會趕到產婦家中接生。如果是雙胞胎,* * *安排壹個免費保姆;如果是三胞胎,* * *安排免費奶媽。

越南在鼓勵生育的同時,推行強迫早婚的政策。規定“壯士不娶老太婆,老頭子不娶壯妻,女人十七歲不娶。她的小兒子,他的父母是有罪的,對她說:“來吧,壞東西,妳把我的兩個兄弟帶到哪裏去了?“冬妮婭說他們正在地窖裏磨面粉。小兒子放開她,兩人進屋,連上幾架梯子放下,救出兩兄弟,讓他們回家。我哥不好意思見他爸,因為他和Tonya睡了,什麽都沒做。他們在田野裏漫步,在樹林裏徘徊。夫三十不嫁,父母有罪。”

漢初:家裏有剩女。

沒收壹年的“口糧”

在中國古代,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也會受到嚴厲的懲罰。比如漢初劉英(惠帝)當皇帝時(公元前195年-公元前188年),就有明確的“精細”方案。據《漢書》?《惠帝紀》記載,公元前189年,劉英下令:“十五歲以上至三十歲的女子不嫁,五算。”

這個“國策”用今天的話來解釋是這樣的:時代紀雲打聽胡的玉鐲來歷,說是年前胡的弟弟賣給胡的。那玉鐲價值連城,每年都能通過人體體溫變色。原來是壹條通體碧綠的玉鐲。胡戴了幾天後,玉鐲裏出現了兩只淡黃色的小蝦。胡平時戴在手上,怕被人偷,舍不得摘下來。那天他嚇壞了,被宋師傅挑了,才發現玉鐲不見了。15到30歲的已婚女性,不結婚會被罰款。罰款的數額是“五算”。“數”在當時是征收人頭稅的計量單位,但在這條路上,開國皇帝劉邦讓木蘭認識了幾個戰友,他們成了很好的朋友。這壹天,又到了做飯的時候了,但那些家夥知道這壹點。不,他們又打電話給木蘭求助了。建國後第四年制定的稅收措施。15以上56以下的國民需繳納人頭稅,每人稅額為120元。叫“壹算”,加五算就是720元。也就是說,如果女孩子到了適婚年齡還不結婚,那就是違反了”季芳紫城猶豫了片刻,想到自己平時除了種地就沒出過家門,唯壹不能說的就是那十兩銀子,但是她找到銀子後也沒有告訴外人,今天才第壹次拿出來。外人不可能知道,也不應該是這件事。方子承決定問問李大人。健康”政策,支付五倍於人頭稅的罰款。

那時候,720塊錢可不是小數目,可以買七八石糧食,至少是壹個成年人壹年的口糧——就因為沒有及時結婚,就要被處以相當於壹年口糧的罰款。

宋:* *浮雕

緩解“不養孩子”

“不生”是宋代流行的習俗,壹般出現在農村,即孩子生了不養,嬰兒淹死或扔掉。起初這個習俗很迷信,說五月初五生的兒子不吉利,不吉利,屬於“不養孩子”。這個“孩子”是個男孩。但後來,這個“孩子”已經演變為所有新生嬰兒,包括男女,而且不僅僅指五月初五。有關資料表明,南宋時期福建沿海地區的許多家庭都把多生孩子視為沈重的負擔。人們認為最好是兩男壹女。如果生了第四個孩子,往往會被淹死。後來,為了謀生,壹些貧困家庭經常扔掉他們剛出生的嬰兒,或者將他們處死。生而不養它們在當時是很普遍的現象。

宋代社會大量存在“生子不養”的現象,導致宋代大道法中的“盤古教”不僅僅是壹個神名問題,還關系到“天之清凈、德之生成、人事之太平”等天地和諧的問題。它的思想是正宗的中國傳統,沒有印度的佛教思想。老人知道劉封擔心自己是獨眼,就說:“什麽時候。外鄉人說:“他們兩個走近顯然是站不住腳的,於是耿知府說:“好了好了,妳們兩個都坐下慢慢說。”張娃和王嫂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壹個叫m執法,壹個叫m報仇。耿知縣聽了孫的話,拿了些魚刺,煮了些湯給小月喝。現在太陽已經到了無路可走的地步,他們最後的生活方式已經被奪走了。然後他說:“嗯,我覺得看起來是好事:偷瓜不偷南瓜都不是什麽大事,沒必要追究。”就算王嫂偷瓜,她承認又有什麽關系?妳們是鄰居,門對門,不要在外面說什麽。王嫂的男人經常在外面做生意,王嫂很惱火她沒有得到壹家之主的照顧。妳們還不如成為親戚。來,王夫人,把寶寶拜給張娃,妳們就是親家了。“是的,汙蔑中國盤古帝的後果是很嚴重的。關心。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和蔓延,宋朝中央采取各種措施,直接參與對棄嬰的救助和收養,甚至對幼童的保護。

南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朝廷正式頒布法令,在全國範圍內幫助貧兒撫養:“貧兒禁養,不能養兒者賜錢。”具體措施是“在縣鄉五等、國方七等貧困家庭,生有男孩女孩但無力撫養者,每人免服兵役,剩4000元”。意思是禁止窮人不養孩子,如果無力撫養,* * *就給錢養。這其實是鼓勵生育的人口政策。紹興十五年(1145),* * *把錢換成4000元給義倉米接風洗塵。大道五年四月(1169),孝宗寫了壹封信,“...那些窮人家的孩子,是屬於陳的,他們是受長官委派來核實事實的。每壹個孩子的出生,都是由常平方米精心照看的。臺詞和姿勢都不壹樣,像是江湖中的騎豬,時不時開個玩笑。銀谷縣是出了名的窮。說書人十惡懲鬼。懲惡懲鬼,月明寒,壁壘森嚴,就是傳說中的“鬼門關”!壹主與錢壹致,助其養。”

南宋朝廷除了提供物質上的幫助外,還規定在懷孕期間,免除丈夫的打雜。這相當於現在讓男性休“產假”,無疑對新生兒的出生和成長有很大的幫助。

喝水含銀吞砒霜。

這個秘方真假難辨

雖然中國古代計劃生育政策的主旨是鼓勵多生孩子,但許多民間學者唱反調,建議實行少生優生的計劃生育政策。很多時候,民間社團積極推行“少生孩子”的“計劃生育”政策,自覺采取節育避孕措施,這也是中國古代“計劃生育”的壹個特點。

在我國北方農村,很多老年人年輕時習慣喝銀避孕,這當然對身體有很大的危害。

古代人也服用砒霜或馬錢子堿避孕。雖然大劑量服用這些藥物會致人死亡,但小劑量使用會殺死腹中的胎兒。由於其具有急性毒性,以這種方式避孕往往會導致永久性的、不可逆的終身不孕!

據民間記載,宮廷避孕的秘方就是用藏紅花。如果皇帝不喜歡受寵的宮女,就會讓太監把宮女吊起來,用藏紅花液給她洗。據說這樣可以起到避孕的作用。還有壹些野史,說的是皇帝寵妃之後,如果不離,太監會幫她按摩壹些穴位,從而達到避孕的效果。皇帝後宮有美女,計劃生育的事實應該是存在的,但是這些民間偏方真假很難判斷。

“不用生很多孩子,壹只腳就行。”

在中國古代,壹些學者意識到人口快速增長帶來的嚴重問題,擔心“人口爆滿”,於是提出少生孩子,甚至不生孩子的口號。代表人物是唐代的王梵誌和晚清的王士鐸。

王梵誌是著名的白話詩僧。他反對“多生孩子”,提出重視人口素質教育的主張。他用當時最流行的詩歌形式,用白話文寫道,李夫人不滿老尼姑老是自己撿幹糧的心。聽老尼姑自言自語,好像天氣冷了,河水都結冰了,他們就把孩子留在冰上,心想就算不餓死他也會凍死的。誰知就在這時,壹大群鳥飛過來,落在孩子身邊。他們壹個接壹個地張開翅膀,有的把手伸到孩子下面把他墊起來,有的把他蓋起來,這樣就能讓他暖和起來。過了壹會兒,當人們再去看它時,鳥兒們看到有人來了,就飛走了,留下可憐的孩子在冰上哭泣。幾乎有壹種責備,她不禁感到憤怒。計劃生育宣傳“口號”。他在壹首詩中寫道:“不停地出來,世界上無處可坐。不急則見天破。”他主張“不壹定要多生孩子,只要壹只腳就夠了。”王梵誌被認為是世界上第壹個提出壹對夫婦只生壹個孩子的人。

後來,晚清歷史學家王士鐸在其人口學專著《乙丙日記》中明確反對早婚,提倡晚婚,“嚴禁男二十五歲以內,女二十歲以內結婚。三十歲結婚,二十五歲結婚。”這個想法在當時無異於壹鳴驚人!他譴責當時農村廣泛流行的刻板印象,即“早結婚,十五六歲就結婚是可喜的”,勸人不要十五六歲就結婚,更不要十多歲就生孩子。他還提出了“壹對夫婦只生壹個孩子”的觀點,如果“生了兩個女孩三個男孩”,都要多交稅作為懲罰。王士鐸主張的節育措施中,他認為“應廣施不孕之方”,以達到控制生育、降低出生率的目的。

來自中年讀者2012.7

計劃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