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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的韻律規則

古詩詞的用韻規律:偶和平仄。

押韻有八個小禁忌需要註意:

落韻:在應該押韻的地方,用其他韻的詞。比如平水韻中“中”字放在前面(東),但“窗”字放在後面(三江);

雙韻:同壹個字放在韻腳上;

韻:用韻相同,但內容沒有聯系的詞;

倒韻:要押韻,把常用的兩個字對調,比如“蕭瑟”寫成“悲愴”;

啞韻:發音低暗,不易讀;

復韻:韻腳使用同韻但意義相同的詞,如“愁”、“愁”;

押韻碰撞:在壹個不押韻的句子中,使用押韻部分相同的詞,如“妳”和“煩惱”、“Xi”、“Xi”;

擠韻:句中使用與韻腳同韻的詞。比如《芳草相逢》(路通)裏,“豐”和“榮”都在二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