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發音:fǎ wú kě dài
繁體寫法:法無可貸
法無可貸是什麽意思:謂按法律不可寬恕。
法無可貸成語接龍:目無王法 → 法無可貸 → 無龍龍了
用法分析:作賓語、定語;指不能原諒的
讀音預警:註意多音字:可 ① kě 可恨 可以;② kè 可汗。
出處說明:《清史稿·刑法誌壹》;“強盜分別法無可貸、情有可原,殲渠魁、赦脅從之義也。”
對應反義詞:情有可原
法無可貸的造句示例:
[馬子畦]實屬甘心從逆,法無可貸,應請即予就地正法,以昭炯戒。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徐錫麟安慶起義清方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