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落水狗。
比喻繼續打擊已經失敗的壞人,不使死灰復燃。與之相近的成語打死老虎,可以用作謂語、賓語,也可以指繼續打擊已經失敗的壞人時用到的詞語。
詞語出處魯迅《墳·論“費厄波賴”應該緩行》
壹,(略)
二 論“落水狗”有三種,大都在可打之列
今之論者,常將“打死老虎”與“打落水狗”相提並論,以為都近於卑怯⑤。我以為“打死老虎”者,裝怯作勇,頗含滑稽,雖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卻怯得令人可愛。
至於“打落水狗”,則並不如此簡單,當看狗之怎樣,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種:(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別人打落者,(3)親自打落者。
倘遇前二種,便即附和去打,自然過於無聊,或者竟近於卑怯;但若與狗奮戰,親手打其落水,則雖用竹竿又在水中從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與前二者同論。
聽說剛勇的拳師,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為楷模。但我以為尚須附加壹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鬥士,壹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復,那當然都無不可。
而於狗,卻不能引此為例,與對等的敵手齊觀,因為無論它怎樣狂嗥,其實並不解什麽“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壹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註意,它先就聳身壹搖,將水點灑得人們壹身壹臉,於是夾著尾巴逃走了。
但後來性情還是如此。老實人將它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為必已懺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
總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