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明:用為動詞;點明;執:拿著;仗:兵器。點著火把;拿著兵器。形容公開劫掠;也指毫無隱蔽地幹壞事。
[語出] 明·施耐庵《水滸》:“今日見他每明火執仗;不知他底細……。”
[正音] 執;不能讀作“zhǐ”。
[辨形] 仗;不能寫作“杖”。
[近義] 明目張膽
[反義] 鬼鬼祟祟
[用法] 含貶義。壹般作謂語、定語、狀語。
[結構] 聯合式。
[辨析] ~和“明目張膽”;都形容毫無顧忌地公開做壞事。但~偏重在“十分公開;毫不隱蔽”;“明目張膽”偏重“非常大膽;肆無忌憚。”
[例句] 日本鬼子毫無羞恥之心;竟然會~;公開搶劫百姓的錢財。
[英譯] operate in broad dayl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