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可:值得;歌:歌頌;贊揚;泣:流淚。形容英勇悲壯的事跡值得歌頌;並令人感動的流淚。
[語出] 明·海瑞《方孝孺臨麻姑仙壇記跋》:“追念及之;可歌可泣。”
[正音] 泣;不能讀作“lì”。
[辨形] 歌;不能寫作“哥”。
[近義] 悲喜交集
[反義] 歌功頌德
[用法] 含褒義。多用來指悲壯的事跡;使人非常感動。壹般作謂語、定語。
[結構] 聯合式。